為深入貫徹實施《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按照銀保監會等九部門《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要求,將繼續開展住房置業擔保業務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需申領擔保業務許可証並納入監管范圍,實現融資擔保機構和擔保業務全覆蓋。近日,市金融局在天津市津房置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提交申請后,第一時間即為企業頒發了《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証》,為其做好明年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奠定堅實基礎。天津市津房置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注冊資本6.5億元,長期擔負著為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群眾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的重要職能,該公司屬於納入全市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范圍,如不及時申領《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証》,將無法繼續開展相關擔保業務,影響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群眾利益。
市金融局改進工作作風,主動作為,痛快辦事,以滿足企業需求為著力點,以解決企業實際問題為目標方向,積極主動赴企業現場服務,做到申請與審批零距離、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統一、服務辦事與風險防控相結合,為企業申領事項做好全方位服務,得到企業好評。(記者 柴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