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機關:冒充“公檢法”類詐騙讓群眾受損最大

2020年04月06日08:48  來源:天津日報
 
原標題:冒充“公檢法”類詐騙讓群眾受損最大

一通電話,一番精心編造的謊言,就有可能讓人傾家蕩產,這絕不是危言聳聽,這樣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昨日,市公安局對疫情發生以來我市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相關情況進行通報。據介紹,在疫情期間,公安機關受理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除了“蹭熱度”利用防疫用品實施的詐騙居多,冒充“公檢法”類詐騙讓群眾受損最大。因此,提醒市民,公、檢、法絕不會通過電話直接辦案或通過網絡向市民發送“通緝令”,如果遭遇冒充“公檢法”類詐騙,一定及時撥打110報警。

自1月24日我市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共緊急止付涉案金額4000萬元。“我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梳理,發現冒充‘公檢法’類詐騙對群眾侵害最大,有的被害人因聽信了騙子所說的話,賣掉房產、四處借錢、多方貸款,這樣的案例並不稀奇。”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教導員蘇連儒說,廣大市民一定要引以為鑒,捂緊“錢袋子”。

冒充“公檢法”類詐騙,如何識破騙局?“在通話的過程中,如果對方提到了這三個關鍵點,您一定是遇到了騙子。”根據辦案經驗,蘇連儒介紹,當對方稱,要把電話轉到某某公安局或是需要您配合公安機關電話辦案,還有就是提到安全賬戶,這些都是冒充“公檢法”類詐騙的基本“配方”,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就可以防止“錢袋子”受損。

“騙子之所以屢屢得逞,是因為大家對‘公檢法’類機關日常工作、辦案流程、紀律要求、法律文書等不了解。”蘇連儒說,比如,公安機關即使是異地辦案,也要通過當地公安機關一起開展相關工作,不會以電話形式開展偵查辦案,不會讓當事人上網查詢通緝令或逮捕令,更不會設置所謂的“安全賬戶”要求轉賬匯款,市民接到類似電話,或者收到具有上述特征的“通緝令”和“逮捕令”時,應立即挂斷電話,並撥打110報警。(記者 韓雯)

(責編:孫一凡、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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