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制定《天津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明確了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主要類型,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該《辦法》規范了日常執法中的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對應急管理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存在的權責關系進行系統梳理,明確立案范圍、交接手續、監督渠道以及各環節時限﹔完善事故調查中的案件辦理流程,要求市或區公安機關按照我市事故分級調查規定依法參加事故調查組,並根據事故情況,對涉嫌安全生產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同時強化各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長效工作機制,各部門加強日常工作溝通與協作,每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協調解決重要問題,並確定市應急管理局為聯席會議召集人。(記者 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