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將於5月1日在京津冀三地同步施行。日前,京津冀以視頻形式聯合就條例實施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立法及實施准備情況。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清,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於世平,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會勇,天津市副市長金湘軍,河北省副省長葛海蛟參加。
作為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首個實質性立法協同項目,三地聚焦相同領域、解決相同問題、承擔相同責任,在核心條款、基本原則、關鍵舉措上都保持了協同一致,做到了立法同步、實施同步,為攜手共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於世平詳細介紹了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制度設計,並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第七次京津冀協同立法工作座談會擬於9月在津召開,將協商研討公共衛生領域地方性法規專項立法修法工作,並協同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執法檢查,從監督工作角度進一步保障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金湘軍說,為推動法規貫徹落實,天津市將在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監管和區域協同等方面發力,重點推進新車抽檢和高排放車輛監管,與北京市、河北省協同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開展監督檢查。(記者 佟迎賓 徐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