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南開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於茂東,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顧啟峰,濱海新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於立群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南開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於茂東(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於茂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顧啟峰(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顧啟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濱海新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於立群(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於立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記者 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