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經濟”是小商小販謀生的主要手段。全國人大代表、東麗區華明街胡張庄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黨支部書記、理事長楊寶玲建議,應在進一步加強規范城市管理的同時,因地制宜,釋放出“地攤經濟”的最大活力。
“不能光圖省事‘一禁了之’。”楊寶玲認為,“地攤經濟”宜疏不宜堵,應在進一步加強規范城市管理的同時,因地制宜,釋放出“地攤經濟”的最大活力。她建議,應制定統一的“地攤經濟”准入許可標准、從業資格條件和商品入市手續,採取頒發資格証、許可証等方式,給予“地攤經濟”與從業者的合法地位﹔根據地域情況,分類劃定禁攤區、限攤區、開放區,明確不同區域管理標准,對“地攤經濟”實行分類管理﹔加大對早餐、農產品等民生剛需和突出弱勢群體的扶持力度,對相關從業者給予適當管理費減免等費用照顧﹔制定攤位經營管理規范,加大對破壞市容環境、社會治安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情節嚴重且屢教不改的,採取入黑名單、限制經營、納入征信系統等方式處罰。(記者 李國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