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121批典型案例。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案件協查線索對天津市濱海新區紅尊煙酒商行進行檢查。經查,該商行銷售的“飛天茅台”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涉案白酒24瓶。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濱海新區紅尊煙酒商行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案白酒來源進行追查。
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前期案件線索對天津康輝醫藥銷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3M 9001”防顆粒物口罩(不帶閥)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涉案口罩750隻已全部售出。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康輝醫藥銷售有限公司作出罰款4.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北辰區愛億家旺便利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雞蛋卷、蛋糕、剁青椒,涉案食品共計14盒(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之規定。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北辰區愛億家旺便利店作出沒收涉案食品和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記者 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