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天津市長廖國勛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21次常務會議,審議《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會議指出,加快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滿足住房困難群眾基本住房需要,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証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我市公租房政策推出以來,改善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落實國家相關部委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對原有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會議強調,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涉及公共配套服務、社區日常管理等諸多方面,各區各部門要強化屬地屬事責任,帶著對群眾的深厚感情,以人為本,換位思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相關工作,把好事辦實辦好,體現為民辦事的力度和城市和諧的溫度。要針對公租房小區特點,抓緊補足補齊日常生活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短板,確保養老、扶貧、助殘等社區服務落實到位。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強化公租房質量監管、使用安全和日常維護,嚴守運營安全底線。要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用好多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住房保障違規家庭納入全市聯合懲戒范圍,切實保障好公租房制度的規范運行。
會議還研究了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國有企業混改、疫情防控資金保障等其他事項。(記者 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