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公安交管部門獲悉,至4月底,如車主再不申領檢驗合格標志,2769輛機動車將因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申領檢驗合格標志而被強制報廢。公安交管部門提示,車主應注意查看自己車輛行駛証上簽注的檢驗有效期,按時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國家商務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規定,已注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此外,還需注意的是,依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在公安交管部門機動車登記系統中有強制注銷記錄的小客車,不產生更新指標。這就意味著,被強制報廢的小客車車主如再想購買車輛,隻能通過重新搖號或競價獲得小客車增量指標。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車主應該注意自己車輛行駛証副頁上簽注的檢驗合格有效期,或通過下載安裝“交管12123”手機APP、“掌上路路通”APP等,綁定機動車后,隨時通過界面中的“機動車”選項查看名下車輛。當車輛狀態由“正常”更改為“待辦”時,即該機動車臨近檢驗周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