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開學季 關注學生出行安全
開學季來臨,上下學途中交通安全再次成為廣大家長關心的話題。天津公安交管部門提示,步行、騎行非機動車、乘坐機動車等不同交通出行方式均存在著不同的安全風險,應讓學生提升交通安全意識,充分了解上學路上各種交通安全隱患,做到知危險才能會避險。
步行上學:切忌隨意橫穿 杜絕嬉笑打鬧
走路上學的學生們,千萬不可隨意橫穿道路,不要翻越隔離護欄,更不可在道路上嬉戲打鬧。過路口時要遵守交通信號,走人行橫道。橫過道路時要從人行橫道通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橫過道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確認路口所有車輛是否都停了下來再通行,千萬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跑。最正確的做法是,舉手示意,最好和司機有目光接觸,確保眼不離車、車不啟動,這樣才能安全通過路口。橫過道路時,除可以走人行橫道之外,還可以走過街天橋。
騎乘非機動車上學:騎車上路看年齡 騎乘電動車戴頭盔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也就是說,在小學階段,隻有已年滿12周歲的小學生才可以騎行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小學和初中階段的學生,因年齡未滿16周歲,是不允許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不滿18周歲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不得載人﹔已滿18周歲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1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騎行電動自行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家長需注意,一輛電動車隻能搭載1名未滿12周的孩子,騎乘電動自行車一定要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騎行非機動車上路,要在非機動車道內通行,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沿道路右側行駛。騎行過程中,應遵守交通法規,不能單手扶把或雙手離把,確保騎行安全。
乘坐私家車:未滿12周歲不得坐副駕駛 右側上下車正確開車門
很多家長都會選擇開私家車來接送孩子上下學。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駕駛人不得允許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未滿12周歲的孩子要坐在汽車第二排,而且要乘坐兒童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帶。
家長駕駛車輛接送孩子,請選擇安全地點停靠,請勿在行車道、人行橫道、急彎陡坡等路段停車接送學生。乘車人要從車輛的右側車門上下車,左側上下車很容易被后方來車撞到。學校門前道路機非混行情況復雜,許多駕車送學的家長將車停在學校門前,坐在后座的孩子自己開車門下車入校。此時,如果孩子沒有注意后方車輛情況,直接打開車門,很可能與后方行駛來的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碰撞。提示廣大家長,要告訴孩子如何正確開車門,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學生應先觀察后方情況,將車開一條小縫,不要一下全部打開,再次觀察周圍情況安全后,打開車門下車。下車后,不可以從剛下的汽車前面通過,因為車身擋住了后方來車的視線,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乘坐公交車上學:排隊上車不站車頭前 下車注意右側來車
乘坐公交車上下學的學生,等公交車時要在站台候車,不要看公交車進站就爭先恐后,妨礙公交車正常靠站停車。千萬別去公交車車頭前去等,公交車前1米是司機視覺盲區。排隊上車,乘車中要坐穩扶牢,不能追逐打鬧,不能把身體探出車窗、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下車時要仔細查看右側方向是否有行駛而來的非機動車,不能急沖猛跑,以免發生事故。下車后不要急於從自己所乘車輛的前面或后面橫穿道路,要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從人行橫道通過。
上學路上的交通安全,不僅需要學生“知危險、會避險”,更需要家長言傳身教從自己做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給孩子樹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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