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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26項重磅措施 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2021年09月25日09:15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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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天津市制定了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出台了26項重磅措施,確保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方案明確到2022年,我市稅收征管改革在稅務執法規范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稅費服務、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科學精確執法、精細化智能化服務、分類精准監管﹔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天津智慧稅務,為推動天津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持。

這26項措施分別從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稅務執法方式、稅費服務、稅務監管、稅收共治和稅務組織保障六個方面發力,實操性很強──

全面推進稅收征管 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1.積極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堅持將智慧稅務融入智慧城市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移動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推進稅務部門與相關部門涉稅涉費數據匯聚聯通。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能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一局式”、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智能歸集,打造高集成化高適應性的天津智慧稅務新生態。

2.有序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24小時在線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3.有力推進數據共享和新技術應用。依托天津市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完善稅務部門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常態化、制度化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暢通信息獲取和對外提供渠道,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積極打造規模大、類型多、價值高、顆粒度細的稅收大數據資源庫。探索和完善稅收大數據安全治理常態化工作機制,確保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充分發揮數據要素潛力,探索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的稅收分析綜合指標體系。持續拓展區塊鏈在促進涉稅涉費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應用。

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

4.嚴格稅收管理權限。堅持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政策管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超越稅收管理權限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同稅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依法保護國家和地方稅收利益。

5.維護稅費征收秩序。依法依規做好稅費征收管理工作,堅決防止征收“過頭稅費”和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綜合經濟運行和實施減稅降費政策等因素,合理測算收入目標,實事求是編制收入預算。

6.健全地方稅費法規政策。開展稅費地方性法規及配套政策措施的立、改、廢、釋工作。適時研究制定稅收保障辦法。及時修訂我市社會保險費相關法規政策。

7.嚴格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行行政執法網上錄入、流轉、監督和查詢。建立稅務執法質量智能控制體系。實行逾期申報處罰金額系統自動生成,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

8.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針對中高風險納稅人進行稅收風險特征研判,防止隨意執法。有效運用非強制性執法方式,開展稅務稽查“說理式執法”。將信息化手段運用到查處更多類型的稅收違法行為中,提升精准打擊能力。厘清一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依法處置、罰當其責。持續跟蹤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動向,堅持問題導向,完善稅務執法。

9.推進稅務執法區域協同。落實全國通辦事項清單,優化跨區域涉稅事項管理,簡化跨省遷移辦理程序,推動實現資質異地共認。制定稅收支持和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便利化措施,實施京津冀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建立涉稅風險排查聯動機制,實現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逐步推進京津冀納稅信用評價信息共享,實現跨區域查詢和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互認,聯合實施納稅信用激勵。

10.加強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完善稅務執法內部風險監控信息系統,逐步實現事前預警、事中阻斷、事后追責全流程內控機制。定期開展稅費政策落實、風險應對等稅務執法督查審計,實行常態化監督。不斷強化稅收執法案件“一案雙查”力度,實現查糾並舉、標本兼治。

提供高效智能稅費服務

11.實現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進一步精簡享受優惠政策辦理流程和手續,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后監管”范圍,確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監管。依法運用大數據精准推送優惠政策信息,促進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12.大幅減輕辦稅繳費負擔。加強數據採集和共享,著力減少納稅人繳費人重復報送。全面推行稅務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容缺辦理事項配套制度,持續擴大涉稅資料由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范圍。

13.全面改進辦稅繳費方式。推廣應用全國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持續優化管理流程和功能應用,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積極推進電子化、要素化申報模式,基本實現自動預填申報,納稅人繳費人確認或補正后即可線上提交。實現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退稅一鍵辦理。

14.進一步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持續整合稅費申報表,減少申報次數。推進部門間業務協同,加快企業出口退稅事項全環節辦理速度,2022年年底前稅務機關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進一步縮短高信用級別企業辦理時間。

15.積極推進智能型個性服務。基本實現咨詢“一線通答”。運用稅收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納稅人繳費人的實際體驗、個性需求,精准提供線上服務。進一步優化線下服務,為不同納稅人繳費人群體提供定制服務。利用智能化交互、自助化辦稅等新技術,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辦稅繳費服務。

16.強化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保護。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權利救濟和稅費爭議解決機制。完善第三方滿意度調查制度,建立多渠道納稅人繳費人訴求收集、響應、反饋機制。探索實施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並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依法加強稅費數據查詢權限和留痕管理,嚴格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及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嚴防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等。對違紀違法、疏於監管使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精准有效實施稅務監管

17.大力推行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方式。全面推行實名辦稅繳費制度,健全以信用評價、監控預警、風險應對為核心的新型稅收監管機制。依據信用狀況和風險等級,對監管對象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以“數據集成+優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主要內容的自然人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探索建立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稅費服務與監管機制。深入開展信用便企和守信聯合激勵專項行動,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天津社會信用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18.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全面推進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區域和人群,根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充分運用發票大數據信息化管理平台,對隱瞞收入、虛開發票等逃避稅行為進行專項預判應對。加大對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合同”等逃避稅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

19.依法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構建全覆蓋稅務網絡可信身份體系,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証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從事后打擊懲處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轉變。健全違法查處體系,制度化、機制化、常態化開展查處稅收違法犯罪行為跨部門合作,嚴厲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稅違法行為。嚴格落實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將相關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並共享至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20.持續加強部門協作。大力推進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信息化,加快推進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規范深化“銀稅互動”,推進“信易貸”合作,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完善稅務與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管理等部門在証據轉換、線索傳遞、聯合執法等方面的協同措施,健全稅務部門與規劃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不動產涉稅事項的部門協作機制,共同做好地方稅征收管理。

21.持續加強社會協同。積極引導發揮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個性化服務,依法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監管。鼓勵涉稅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等深入開展稅收志願服務。深化稅費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強化稅收法治教育,營造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

22.持續加強稅收司法保障。強化涉稅犯罪案件查辦力量,加強稅警協作信息化平台建設,做實公安派駐稅務聯絡和警稅協作工作機制。加強涉稅涉費司法案例指導工作,明確企業破產等事項涉稅涉費問題的處理規則。檢察機關對不依法履行稅務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提出檢察建議。

23.持續強化國際稅收合作。推動“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建設,立足區位優勢,豐富稅收服務“一帶一路”舉措,落實穩外資相關稅收政策,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高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便捷性,防范協定濫用風險。持續深化跨境利潤水平監控,精准推進反避稅調查。

切實強化稅務組織保障

24.優化征管職責和力量。落實納稅人繳費人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科學界定市、區兩級稅務機構工作職責,適當上移全局性、復雜性稅費服務和管理職責。不斷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調優配強重點領域的干部隊伍力量。

25.提升干部能力素養。持續強化人才興稅,加大稅務人才培養力度,打造德才兼備的稅務鐵軍。持續推進稅務干部到稅務系統外交流任職、挂職鍛煉。開展稅收專業化能力培訓,強化學習興稅平台應用,推動教育培訓數字化轉型。

26.提升績效考核評價水平。在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行為全過程記錄和數字化智能歸集基礎上,推動績效管理滲入業務流程、融入崗責體系、嵌入信息系統,提升稅務執法自動化考評水平。完善稅務干部個人績效考評辦法和指標體系,將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促進工作質效持續提升。(記者 岳付玉)

(責編:孫一凡、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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