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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原材料自制假冒牡蠣肽 一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重判

2022年05月21日11:49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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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購原材料自制假冒牡蠣肽

“被告人祁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3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二審上訴案當庭宣判。

祁某大專畢業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后來發現一種叫牡蠣肽的固體飲料價格昂貴。2021年3月,祁某按照牡蠣肽說明書主要成分表,網購甜橙粉、牡蠣粉等原材料及混合攪拌機、封口機等設備。同時,購買含有他達拉非的原材料5公斤,按一定比例混裝搭配,生產假冒牡蠣肽,並未售出。2021年8月,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祁某生產作坊內查獲成品牡蠣肽35100袋(每袋3.3克)、大量散裝牡蠣粉等。今年1月,法院一審判決祁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萬元。之后,祁某提出上訴。

“該案件移送至我院后,檢察官再次審閱案卷、多次提訊祁某,並實地走訪,確認祁某在2021年3月至8月生產的假冒牡蠣肽沒有流入市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承辦檢察官劉在青介紹,二審階段祁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對其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建議法院合議庭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可出庭檢察員的出庭意見,當庭宣判。

劉在青說:“二審雖然對祁某的判罰減輕,但是對於此類案件,本案已是從重判罰了。針對我市開展的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百日行動’,檢察機關將嚴守食品安全底線。”(記者 葉勇)

(責編:張靜淇、崔新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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