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天津頻道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公布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24日13:41 | 來源:人民網-天津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天津12月24日電(孫翼飛)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天津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涉食品安全、制假售假、油品質量不合格、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一份利小吃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油條(自制)案

2022年9月19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靜海區一份利小吃店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油條(自制)的行為作出罰款2萬元,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27日,靜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檢驗機構對天津市靜海區一份利小吃店生產的油條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於2022年5月27日生產經營的油條(自制)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劑復配膨鬆劑(香甜泡打粉),上述油條(自制)經檢測機構檢驗,鋁的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共生產上述不合格批次油條80根,全部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二、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中國石油集團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証從事食堂經營、未查驗供貨者合格証明案

2022年8月26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中國石油集團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証從事食堂經營、未查驗供貨者合格証明的行為作出罰款19.8萬元,沒收當事人食堂違法經營工具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1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到當事人位於海濱街道光明大道東側的鑽井事業部食堂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無法出示食品經營許可証等經營資質。經查,當事人於2021年9月1日開始經營上述食堂,截止到2022年3月11日該食堂實際經營時間共計88天,因當事人食堂為內部員工使用,未收取員工用餐費用,故無違法所得。當事人不能全部提供其所使用米、面、油和蔬菜等的進貨票據及未查驗供貨者的食品許可証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証或者其他合格証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部分企業負責人、食堂經營者法律意識仍然淡薄,且存在僥幸心理,認為企業規模小,在內部開設食堂不易被發現,故不主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証。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查辦此類案件,進一步提高企業負責人、食堂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三、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薊縣新國鮮肉店經營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牛肉案

2022年8月12日,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薊縣新國鮮肉店經營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牛肉的行為作出罰款7.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5日,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案件線索對當事人進行追查。經查,當事人於2022年6月11日從河北省廊坊市大廠回族自治縣一不知名的牛肉分割廠以56元/kg的價格購入牛肉25kg存放於庫房內銷售,2022年6月14日當事人以66元/kg的價格售出10.81kg牛肉,2022年6月17日區局委托檢驗機構對該批次牛肉抽樣檢驗,檢測結果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構成了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牛肉的行為。至案發,該批次不合格牛肉售出10.81kg,未售出的14.19kg不合格牛肉已自行銷毀,無庫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薊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獸藥殘留已逐漸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一個社會熱點問題,攝入人體后,影響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該類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四、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東盛煙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証和相關証明文件案

2022年11月14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靜海區東盛煙酒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証和相關証明文件的行為作出罰款17.6萬元,沒收侵權白酒30瓶,吊銷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証,禁止經營者王某五年內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從一名上門推銷的人手中購進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30余瓶,在其經營場所銷售。當事人不能說明商品合法來源及提供者,也無法聯系到當時的供貨人。上述白酒經注冊商標權利人鑒定屬於侵犯上述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當事人採購上述白酒時未按照規定查驗許可証和相關証明文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相關規定,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白酒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該案執法人員召集各大酒廠的打假人員,對農村地區進行酒類的突擊檢查,逐一排查問題,發現一起查扣一起處理一起,把打假的鐵拳揮向農村,對轄區內經營戶形成了有效震懾,有力地規范了轄區經營戶的經營行為,打擊了不法商家明知故犯的囂張氣焰,將害群之馬逐出市場,優化了營商環境。

五、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鑫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車用柴油案

2022年9月30日,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鑫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准的車用柴油行為作出罰款5.5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344.43元,沒收不符合國家標准的車用柴油1.69噸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20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檢驗機構轉來不合格檢驗報告,對天津鑫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核查。經查,當事人於2022年7月12日,從某公司購進2.55噸0#車用柴油(VI),與2022年7月1日購進尚未銷售的0.98噸存放在一起對外銷售,當事人共銷售1.84噸,其余除抽檢使用外全部被查封,經檢驗機構抽樣檢驗,該批車用柴油閃點(閉口)項目不符合GB19147-2016標准,判定為不合格。貨值為34631.21元,違法所得為3344.43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津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六、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武清區德隆利建筑材料經營部生產銷售侵權建筑涂料案

2022年9月14日,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天津武清區德隆利建筑材料經營部生產銷售侵權建筑涂料的行為作出罰款8.1萬元,沒收侵權商品及工具的行政處罰。

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天津武清區德隆利建筑材料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用於生產涉嫌侵權建筑涂料的包裝空桶600個,涉嫌侵權建筑涂料成品500余桶。執法人員依法對其涉嫌侵權產品、工具採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經查,當事人生產上述品牌產品未經過商標權利人授權,經商標權利人授權委托人辨認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武清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建筑涂料是建筑、裝修必備的材料,更是關乎人體健康的重要產品,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假冒的建筑涂料往往存在偷工減料、質量低劣、配方不合理等問題,甚至還存在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可能性,造成安全生產隱患,隻有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涂料產品,才能切實保証消費者合法權益。

七、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昕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假冒鋼塑管案

2022年6月6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昕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假冒鋼塑管的行為作出罰款10.29萬元,沒收假冒鋼塑管34捆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10日,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檢察機關案件移交材料,對天津昕田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至案發時共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鋼塑管34捆,貨值20.58萬元。經檢驗,部分樣品塑層厚度、表面質量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准。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八、天津市河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靜談(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2年11月1日,天津市河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靜談(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作出罰款50萬元,並對當事人李某某處以其2021年度從靜談公司取得收入5倍的罰款14.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31日,河東區市場監管局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轉辦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關於轉交辦理相關案件線索的函》,對當事人進行監督檢查。經查,當事人共計銷售五種商品,分別為玉珍決明茶(實物品名應為玉針決明茶)、稼穡培元散、地龍參須湯、十七物龜鱉膏和十二物草本足浴包。2020年11月14日,當事人與廣州微贊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微贊直播流量版”技術服務合同》,開通“微贊直播”技術服務,成立欄目組,開設健康講座“靜談養生”欄目,通過“微贊直播”平台對外播出,吸引公眾觀看,並專門聘請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副主任中醫師擔任主講人,伴有明示或暗示其商品可以治療上述疾病,並引導、推薦消費者“按療程”購買商品,以提高講座的可信性、權威性,從而提高推廣效果。當事人銷售的商品為普通食品,其利用網絡直播平台“微贊直播”,明示或暗示其銷售的食品可以治療疾病,易使消費者對其銷售的食品與藥品相混淆,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河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該違法食品廣告案的及時有效查處,有力地打擊和遏制了市面上商家在宣傳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過程中,相關廣告存在虛假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亂象和怪狀。特別是,按照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的精神和要求,為維護好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和守好老年人的錢袋子,以及樹立市場監管部門的良好形象,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責編:孫翼飛、王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