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區法官講師團成立 給“法律明白人”講明白“彩禮”
“法官,婚前什麼樣的財物往來能被定義為‘彩禮’呢?”“法官,那些閃婚閃離的情況,用不用返還彩禮?”……新春佳節即將到來,又到了市民走親訪友的高峰期,對於那些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恩愛情侶來說,正是兩家坐下來談談婚事的好時機,而彩禮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一個話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為了讓大家能夠依法施“禮”,近日,河北區人民法院吳鳳俠法官在隆升大廈為江都路街和月牙河街的社區“法律明白人”生動普法,用通俗的語言和鮮活的案例,將關於彩禮的那些事兒講得明明白白。與此同時,法官講師團的成員也親切亮相。
“以前,關於彩禮規定的相關法條並不多,就簡單羅列了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法官們一般會根據當地風俗習慣和公序良俗進行裁判,這次出的規定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吳鳳俠介紹。同時,她還結合以往的案例生動釋法:“有個女孩子還沒結婚就到男方家裡生活,做家務任勞任怨,后來兩個人分手了,男方要求返還彩禮,他們雖然沒結婚,但已經共同生活了,這個案子最后以調解方式結案,彩禮部分返還……”
“法官,節日送的禮物,能算作彩禮的一部分嗎?”“要是剛結婚就離婚的呢?會不會有騙婚的嫌疑,彩禮怎麼辦?”……講座結束后,很多“法律明白人”還“意猶未盡”,紛紛圍著法官咨詢、提問。吳鳳俠耐心地給大家一一解答。此外,法官還語重心長地說:“我們審理過很多婚姻家事案件,特別想勸告大家,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自尊自愛,雖然戀愛期間兩個人甜甜蜜蜜,但是也應該把握分寸和尺度。同時,更應該增強維權意識,比如,如果以現金的形式交付彩禮,可以邀請第三人在場,一方面沾沾喜氣,一旦發生糾紛,也可以做個見証。”
樂山裡社區的“法律明白人”孫艷聽了法官講解之后,感覺受益匪淺:“我們以前還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男女雙方恰好都是我們社區的居民,就因為彩禮問題發生了矛盾。聽了這堂課,我感覺枯燥的法條變得淺顯易懂,以后更能指導我們為居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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