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份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負面清單在天津發布
人民網天津5月9日電(記者 武少民 靳博)近日,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天津市商務局發布《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2024年版)》,這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實施以來,首個經省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准並報國家網信部門、國家數據管理部門備案的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負面清單。
推動數據安全有序跨境流動是我國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解決企業關切、提升自貿試驗區開放水平的重要舉措。此次發布的《負面清單》列明了天津自貿試驗區企業向境外提供數據需要申報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准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証的情形。圍繞生物醫藥、服務外包、金融、互聯網平台、汽車、集成電路、氣象、國際貿易等自貿試驗區8大重點領域產業發展和監管需要,將企業出境數據分為戰略物資和大宗商品類、自然資源和環境類、工業類、金融類等13個大類46個子類,並對每一類數據基本特征作出詳細描述,使企業易於理解、便於操作。此前,國家網信辦公布《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提出自貿試驗區在國家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框架下,可以自行制定區內需要納入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准合同、個人信息保護認証管理范圍的數據清單。根據《負面清單》的適用范圍,天津自貿試驗區內有數據出境需求的企業,應當對照《負面清單》識別其擬出境數據是否在清單范圍內,在清單范圍內的數據按照國家規定、根據實際情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准合同或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証,清單外數據可以自由跨境流動。比如,化學工業領域某企業計劃向境外某公司傳輸某危化品的運輸路線規劃信息,根據《負面清單》中工業類的化學工業子類數據基本特征與描述,該信息應當納入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數據清單管理,該信息出境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負面清單》列明之外的數據可以自由跨境流動。本質上講,負面清單制度代表著更加開放的管理制度。天津自貿試驗區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制定實施《負面清單》,填補了該領域制度空白,為有效解決企業數據出境問題、助力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提供了制度保障。”自貿試驗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負面清單》代表著更大范圍的對外開放。《負面清單》列明了天津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數據出境活動的管理范圍,也是對接CPTPP、DEPA等高標准國際經貿規則的積極探索。《負面清單》在劃出安全底線的前提下,有助於便利化企業數據跨境流動。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各部委協同發力,我國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但是企業在執行相關規定時仍然面臨一些不確定性,比如重要數據定義較為籠統、缺少具體識別標准等,企業難以判斷出境數據是否屬於重要數據。天津自貿試驗區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制定實施《負面清單》,明確了包括重要數據在內的,需要納入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准合同、個人信息保護認証管理范圍的數據清單,填補了該領域制度空白,為有效解決企業數據出境難題、助力培育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2月,天津發布國內首個自貿試驗區數據分類分級標准規范,此次《負面清單》出台后,二者共同形成了自貿試驗區“雙首個”數據跨境政策體系,有助於天津市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外向型企業、跨國公司來津落地發展,也為優化國家數據跨境流動管理體制機制提供了天津經驗、作出天津貢獻。
下一步,天津市各相關單位將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加強對天津自貿區數據出境政策制度的宣傳解讀,提升企業合規意識。同時做好服務指導,積極幫助指導企業做好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個人信息出境標准合同備案、個人信息保護認証等工作。此外,天津還將加快構建完善數據出境事前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守牢數據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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