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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薊州區:村裡來了公職律師

2024年05月16日14:40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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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村裡來了公職律師(圖)

  基層治理,法治先行﹔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天津市薊州區人民群眾對覆蓋城鄉、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日益增長。村(居)法律顧問工作作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層延伸、服務人民群眾的重要載體。但本地執業律師數量短缺、基層法律工作者年齡老化、法律服務能力跟不上發展需要,成為制約薊州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

  如何立足現有條件,加快推進全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升級,從“有形覆蓋”變“有效覆蓋”?

  自去年10月以來,薊州區司法局將強力推動全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提質增效列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人親自謀劃、高位推動,領導班子深入調研、探尋對策,職能部門主動作為、高效落實。經過充分調研和反復論証,探索實踐出了向黨政機關內部挖掘潛力、把黨政機關公職律師納入村(居)法律顧問聘任范圍、推動公職律師進村(居)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的全新路徑。

  建章立制

  暢通公職律師服務路徑

  薊州區共有27個鄉鎮(街道),下轄949個行政村和32個社區,村(居)數量位於全市前列。

  按照鎮與鎮之間村(居)法律顧問不交叉使用、每名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村(居)數量不超過5個的原則,全區至少需聘任214名村(居)法律顧問。然而,基於年齡、身體條件等因素,本地實際可調配使用的執業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僅有119人,村(居)法律顧問人員缺口達95人。除南開區對口支援薊州區的70名執業律師之外,仍需再協調25名專業法律人才擔任村(居)法律顧問。

  如果連最基本的人員問題都解決不了,法律顧問不能按規定向各村(居)配備到位,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向基層一線延伸就無從談起。立足薊州區工作實際,在不增加財政負擔的前提下,怎樣才能有效填補法律顧問人員缺口?

  薊州區司法局局長曹洪敏介紹,全區黨政機關公職律師隊伍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遴選部分優秀公職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應該可以有效緩解本地法律人才緊缺的窘境。但此路徑最初只是一個大膽的想法,能不能獲得各黨政機關和廣大公職律師的理解和支持?公職律師能不能勝任村(居)法律顧問的具體職責?聘任公職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符合不符合上級政策規定?這些當時都是未知數,需要逐項考究落實。

  “我們迅速摸底全區公職律師基本情況、征求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了解公職律師所在單位及個人意願……一系列動作迅速組織開展。經深入考究,安排公職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這一路徑行之有效、切實可行。”曹洪敏說。

  明確思路、找准方向后,薊州區司法局領導班子迅速行動,分頭深入各公職律師單位、基層司法所和村(居)一線開展系統調研,全面查擺公職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可能遇到的各類新情況、新問題。

  結合調研成果,該局反復研究、多次修改,制定印發《薊州區司法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服務內容、規范服務行為、細化服務保障、建立考核機制、完善培訓制度,扎實做好公職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的各項建章立制工作。

  隨著公職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所需解決的各類難點、堵點、疑點問題被“全鏈條”打通,長效推動公職律師進村(居)提供法律服務工作見行見效有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交匯互融

  推動難點問題實質化解

  經自願報名和組織遴選,薊州區司法局先期從全區各黨政機關遴選出25名優秀公職律師作為村(居)法律顧問,有效填補了全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的人員缺口。

  為取得“1+1>2”的工作成效,充分考慮公職律師所從事崗位職責與村(居)法律顧問職責的相融相生,是薊州區司法局安排公職律師村(居)法律顧問服務鄉鎮(街道)和包保村(居)的一個重要原則。

  “周警官,您工作單位在穿芳峪派出所,把您安排在穿芳峪鎮服務吧。”薊州區司法局工作人員電話告知公職律師周連軍。

  歲月如歌彈指過,光陰似水不再來。周連軍是穿芳峪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從青春年少到兩鬢斑白,從警三十余載的他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的為民初心始終未變。

  得知薊州區即將探索實踐公職律師進村(居)提供法律服務的消息后,周連軍毫不猶豫地向薊州區司法局提出申請,自願報名要求參加。

  今年年初,他如願被安排到穿芳峪鎮北台頭村、小辛庄村擔任法律顧問。他主動進位,第一時間向駐地司法所了解法律服務工作內容和相關要求﹔他緊貼基層,將警務工作與村(居)法律顧問職責有機融合,經常性走村入戶化解百姓“煩心事”。

  在繁忙的警務工作之余,周連軍先后多次入村提供法律服務,贏得包保村(居)干部群眾的高度認可和廣泛贊譽。

  “周警官,老楊去老張家門口嚷嚷起來了,情緒非常激動,揚言老張再不還清賠償款就要動手,要不是我們村裡及時發現制止,后果不堪設想。您看看能不能給他們做做思想工作呀,別讓事態發展得不可控了!”某村村干部找到周連軍說。

  前不久,穿芳峪鎮某村發生一起鄰裡間的矛盾糾紛。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2019年4月,村民老楊在為同村村民老張家裝修吊頂時不慎從梯子上摔下,身體摔傷,落下殘疾。經法院判決,老張需賠償老楊人民幣9萬元。但是,因被執行人名下並無財產可執行,時隔好幾年老楊都沒拿到賠償款,情急之下選擇了持械登門鬧事。

  周連軍得知此事后,主動找到老楊。“登門鬧事並不能實質性地解決您的訴求,如果在發生沖突過程中打傷對方甚至造成更嚴重的后果還會被依法拘留,對您想解決的問題起不到任何作用。”他站在民警的角度,語重心長地向老楊闡明了持械登門鬧事可能會給自身帶來的嚴重后果。

  “按照民事訴訟執行案件的相關規定,作為執行申請人,有提供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相關証據和線索的義務,一旦發現對方有可執行的財產時,可以立即報告法院申請執行”。他還站在律師的角度,曉之以理地向老楊闡明了如何通過正當途徑依法維權,怎樣運用法律武器申請財產執行。

  經過耐心勸導,老楊的對立情緒得到明顯緩解,現場表態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求,並對周連軍的專業解答表示高度認可和誠摯感謝。周連軍循循善誘,成功化解了該起可能導致嚴重社會安全事件的鄰裡矛盾糾紛。

  育才強基

  夯實基層依法治理基礎

  “許所,我們村矛盾糾紛比較多,‘法律明白人’有點力不從心,您有沒有啥好法子呀?”州河灣鎮某村村委會主任找到薊州區司法局州河灣司法所所長許子朋說。

  州河灣鎮地處薊州城區和經濟開發區連接地帶,是薊州區唯一以還遷居民為主體的城市化管理鄉鎮,轄區戶籍人口密集、流動人口眾多,加之還遷帶來的歷史遺留問題,鎮域內各類矛盾糾紛數量較多,基層社會治理難度相對較大。

  “法律明白人”是經過法治培訓后帶頭開展普法宣傳、參與法治實踐的村(居)民,通常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是一支群眾身邊找得著、用得上、常在村(居)的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隊伍。他們在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們來源於村(居)一線,並未接受過系統深入的專業培訓,法治素養不高、作用發揮有限的突出問題還普遍存在。“辦法就是把‘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養和履職能力提上來。”許子朋心中默默尋思著。

  “法律明白人”不明白的問題不只是存在於城鄉接合部的州河灣鎮,也是薊州區各鄉鎮(街道)所遭遇的共性難題。薊州區現有“法律明白人”5385名,分布於全區27個鄉鎮(街道)的949個行政村和32個社區,他們的法治素養和履職能力直接關乎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推動進程。

  如何才能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精准服務群眾法律需求和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履職能力?

  薊州區司法局尤古庄司法所副所長張偉用實際行動給出了破解這一難題的良方妙策——立足司法行政崗位職責和公職律師法律優勢,扎實開展“1村(居)法律顧問”帶動培養“N法律明白人”工作。

  “張所,您的這堂法治培訓課內容豐富、緊貼實際、深入淺出,涵蓋了農村常見的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勞務糾紛、土地承包等諸多方面法律需求,對我們今后更好地開展群眾工作非常有用。”這是在尤古庄鎮“法律明白人”專題培訓會結束后參會人員對張偉說的心裡話。

  張偉聞聽后欣慰地說:“‘法律明白人’是基層一線法治建設和依法治理的生力軍,隻要大家有需要,后續我還將採取更加靈活多樣的方式把帶培‘法律明白人’這項惠民工程常態化搞下去。”張偉也是薊州區首批遴選的25名優秀公職律師村(居)法律顧問中的一員,今年年初被安排到尤古庄鎮北周庄村、東小許庄村擔任法律顧問。

  作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她注重探究法治鄉村建設中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積極成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組織者和推動者﹔作為一名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她主動扛起村(居)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主體職責,充當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領航員”和“引路人”。

  據介紹,在首批公職律師村(居)法律顧問隊伍中,還有很多像張偉這樣的人,他們立足自身崗位職責和法律優勢,用青春和汗水為基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澆筑著堅實的人才基座。

  曹洪敏說,推動公職律師進村(居)擔任法律顧問是薊州區司法局加強基層法治建設、優化公共法律服務、賦能基層依法治理的有益嘗試。通過為公職律師搭建實踐平台,實現了彌補本地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增強公職律師履職能力、節約政府財政支出和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水平的“多贏”,對於加快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具有極大促進意義,為法治賦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薊州經驗和薊州方案。(記者 徐楊 通訊員 華勇)

(責編:李丹、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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