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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發布《辦法》制定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等政策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扎牢低收入人口社會救助“托底線”

2024年08月13日08:02 |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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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扎牢低收入人口社會救助“托底線”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中兜底性、基礎性的制度安排,被喻為低收入人口的“托底線”。如何結合天津實際,健全完善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記者昨天從市民政局獲悉,《天津市低收入人口認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近日印發。《辦法》規范全市低收入人口認定工作,進一步擴大救助政策覆蓋范圍,建立了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政策,形成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等的梯度救助格局,扎牢低收入人口社會救助的“托底線”。《辦法》具體內容可在市民政局官網、官微等查詢。

《辦法》對於本市低收入人口的認定管理都明確了哪些內容?“《辦法》共分五章27條。第一章主要是從政策依據、認定范圍等方面作出闡釋。在第二章認定標准中,對家庭成員范圍、財產核定、認定程序、剛性支出內容等做了詳細規定。第三章為救助幫扶,明確了基本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其他救助幫扶等救助幫扶內容。第四章是認定管理,提出了認定方式、工作時限、近親屬備案、動態管理、檔案材料歸檔、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等規范要求。第五章附則主要是強調《辦法》的解釋權限和有效期時限等。”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辦法》規定,本市民政部門應會同教育、人社、住房、衛生健康、應急、醫保、農業農村、工會、婦聯、殘聯等部門和群團組織,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給予相應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專項救助。可以看到,除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救助外,《辦法》在“其他救助幫扶”的規定也細致入微:如要按照政策范圍落實困難群眾取暖、用電補貼、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實施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照料、心理慰藉、康復訓練、能力提升等服務。

說起《辦法》亮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相關負責人提到此次擴大救助范圍、新建的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政策。“此類困難家庭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請前12個月內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家庭剛性支出達到或超過其家庭年收入的60%,且財產狀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條件的家庭成員,其中車輛的認定可以放寬至擁有1輛價值低於10萬元的機動車。”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人員認定為低收入人口。那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如何申請認定?《辦法》中明確應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居住地或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居住地或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參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和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業務“一城通辦”相關流程進行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納入保障范圍,同時認定為低收入人口。

該負責人提到,《辦法》規定了剛性支出型困難家庭各類生活必需剛性支出,主要包括:醫療費用支出,教育費用支出,殘疾康復費用支出,因災、因意外事故費用支出,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剛性支出費用。哪些支出不得認定為生活必需支出?《辦法》也有明確。像購買房屋、機動車等非生活必需用品或其他高檔消費支出﹔本市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外購藥除外)以及在外埠非選定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就讀課外補習班、興趣班、擇校、留學、研究生、成人在職教育等教育費用支出。(記者史鶯)

(責編:崔新耀、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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