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發出第一張“承諾制”運輸單
1月20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為一民營風電企業審批通過了第一張以“承諾制”方式申請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証。這一舉措是天津市交通運輸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體體現,將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成本,促進風電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總部位於大連的天津星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風電配件生產企業,自2021年在天津建廠以來,其生產的風電法蘭,大部分發往海外市場。“我們生產的風電配件直徑在6—8米左右,運輸途中,會佔用3個車道,所以每次貨物出庫上路運輸,都需要向市、區兩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由執法人員現場核查后,才能出廠上路。”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庫房有限,貨物體積又超大,生產后一旦送不出去,庫房就沒地方了,得再從周邊臨時租用庫房,“最麻煩的是怕誤了船期,我們這些貨物發往海外都是靠貨輪,錯過船期就又要等下一班,容易影響交貨時間。”
為了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激勵企業主體依法誠信經營,根據交通運輸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市交通運輸委決定開展大件運輸許可現場核查環節承諾制試點,范圍主要涉及航空航天設備、風電產業等相關裝備制造企業。市交通運輸委設施管理處副處長唱潤好說:“‘星泓’是我市風電法蘭生產企業,其產品具有規格固定、產量較大、重量相對較輕等特點。鑒於該企業產品的特殊性,按照我市大件運輸審批的相關程序性要求,完全可以在審批環節開辟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免予現場核驗,允許以承諾制方式申請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証。”
東麗區交通運輸執法支隊負責人靳長偉告訴記者:“我們以前每周要來他們廠3次,趕上訂單多的時候,上午來一趟下午來一趟。一年就是150多次。”執法人員需要針對該廠單一產品反復核驗,造成執法資源浪費,還嚴重影響產品裝載運輸效率。2024年年初,東麗區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對該企業進行觀察,摸清了生產周期、產品特點后,與市上級單位匯報協商,最終在2025年1月,讓該企業進入以“承諾制”方式申請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証的企業白名單。
“以‘承諾制’申請運輸通行証,能給企業節約出兩三天。時間就是成本,而且自主權寬了,我們接訂單排工期訂貨船,這一系列程序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庫存情況安排,靈活多了。”天津星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董明野說。(記者 房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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