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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查處多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

2026年08月13日08:50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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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津安行動”2號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天津公安網安部門持續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堅決斬斷為“賭、詐、色”提供“物料”的黑灰產業鏈條。昨日,警方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從買賣個人信息到出租社交賬號,從借協助之名注冊倒賣賬號到出於“好奇”非法查詢,件件都和普通人的手機、賬號有關。

  團伙非法買賣個人信息

  虛擬貨幣結算難掩犯罪事實

  公安西青分局網安支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2024年以來,李某某伙同他人通過網絡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牟利,並使用虛擬貨幣進行支付結算,以掩蓋違法犯罪事實。今年5月,公安西青分局重拳出擊,依法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查獲大量涉案公民個人信息。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面臨刑事處罰。買賣個人信息不是“生財之道”,而是違法犯罪之路。

  出租個人社交賬號

  貪圖小利終受處罰

  今年6月,公安武清分局網安支隊接到線索,轄區居民張某某、楊某某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個人互聯網賬號,並通過提供實名驗証服務牟利。目前,公安武清分局已依法對二人作出行政處罰,並將上游案件線索通報相關單位進一步查處。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互聯網賬號,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個人的社交賬號一旦被用於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注冊人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超市員工盯上老年客戶

  借“協助注冊”之名倒賣賬號

  今年5月,公安濱海分局網安支隊在排查中發現,轄區內某商超工作人員張某在從事線上小程序推廣期間,以協助老年用戶注冊為名,違規操作用戶手機實名注冊QQ賬號,並將賬號出售給上線人員,用於電信網絡詐騙、刷單等非法活動,獲利1萬余元。目前,公安濱海分局已依法對張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切勿將手機隨意交由陌生人操作,更不要為他人提供手機號碼注冊網絡賬號。尤其是老年群體,需格外警惕“熱心人”代為操作的潛在風險。如發現個人信息被冒用注冊賬號,請第一時間聯系對應平台處置,並及時報警。

  出於“好奇”非法獲取他人信息

  未牟利也需擔責

  2025年4月,公安北辰分局網安支隊在工作中鎖定線索,轄區內居民張某某出於好奇心理,通過網絡非法獲取他人公民個人信息。經查,張某某主觀上雖無牟利目的,但其非法私自查詢、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目前,公安北辰分局已依法對張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即使沒有牟利意圖,非法獲取他人信息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天津公安網安部門提醒廣大市民: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個人互聯網賬號﹔不將手機隨意交由他人操作注冊賬號﹔如發現個人信息泄露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天津公安將持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記者 韓雯)

(責編:李丹、潘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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