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182家調解組織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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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在20日天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天津調解工作服務社會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上,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長華圍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介紹了天津法院依托各類調解組織,深化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做實定分止爭的工作成效。
據介紹,近年來天津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不斷完善訴調對接體系,支持各類調解組織發揮前端解紛優勢,群眾維權渠道更加便捷,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水平穩步提升。
先行調解機制提質增效,充分激活調解基礎性作用。全市法院依法規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做實應立必立、能調盡調,近5年來通過委派、委托調解化解糾紛48.73萬件。目前,我市已有1182家調解組織、4026名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同時深化以案釋法、以案促治,共有19篇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紛案例庫,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深化“總對總”訴調對接,持續拓寬多元解紛協作網絡。全市法院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系,先后與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市人社局等15家單位搭建“總對總”聯動機制,借力行業專業力量調處各類糾紛6萬余件,調解成功率達66.25%,實現專業糾紛專業化解。
司法力量下沉基層綜治陣地,賦能一線調解提質。天津法院選派21名法官、46名審判輔助人員組建訴訟服務團隊進駐各區綜治中心,常態化開展調解指導、登記立案、司法確認、訴調對接、速裁快審等工作。去年以來,在綜治中心組織調解培訓103場,提供立案服務3.7萬余次,就地審理案件5172件,力促人民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
推動審判與調解深度融合,著力實現糾紛實質性化解。全市法院將“調解優先”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5年來,在審理程序中調解案件31.64萬件,去年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45.47%。
孫長華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將緊扣“十五五”目標任務,依法履行指導調解法定職責,持續深化“總對總”多元解紛機制,密切聯動各類調解力量,協同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記者 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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