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充电消费券下月开始申领

2020年05月30日11:17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汽车充电消费券下月开始申领

  昨天,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消费券应用指南,明确了充电消费券的申领、发放和使用流程。

  按照我市出台的《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我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我市的单位在我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申报注册:

  6月10日上午10点申报系统上线后,申领人在 “电e宝”APP实名注册,在“充电消费券”板块填报个人/单位信息,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申报激活:

  注册完成后,申报人应尽快启动车辆购置程序,并根据购车情况填报申领人所获取的我市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信息和所购车辆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充电券激活。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平台进行账户储值。

  个人申领充电消费券指标限定为1个,单位每次申领充电消费券指标不超过10个。单位申领人账户申领指标超过10个的,应通过“电e宝”客户服务端进行充电消费券批量指标申请。

  消费券使用:

  申领人可于充电消费券激活后,通过“电e宝”APP选择充电桩服务企业进行充值,充值金额划入申领人在该充电桩企业的个人账户,用于充电消费。

  充电消费券可进行多次、多个充电桩企业个人账户充值。充值金额不超过充电消费券额度上限2000元,达到上限后,充电消费券自动注销失效。

  充电消费券有效期统一至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自动注销失效。充电消费券仅限于申领人向已在“电e宝”平台注册的充电桩服务企业所设账户进行充值,不可提现,不可转让。(记者 陈璠)

(责编:韩昱君、王浩)

推荐阅读

滨海高新区按下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快进键

高新区将认真贯彻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在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和“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实践中,担当高新责任、展现高新作为、做出高新贡献,奋力谱写新时代自创区建设新篇章!
【详细】
天津频道|独家关注|高层动态
|观点评论滨海高新区按下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快进键 高新区将认真贯彻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在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和“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实践中,担当高新责任、展现高新作为、做出高新贡献,奋力谱写新时代自创区建设新篇章! 【详细】

天津频道|独家关注|高层动态 |观点评论


15个委办局晒出“民生成绩单”

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先后走进直播间,围绕民生热点问题,与群众代表、听众、网友和专家学者交流互动,倾听群众意见、诉求,现场回应群众关切,让各部门能够直接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详细】
商业财经|游在天津|科教文体|民生舆情 15个委办局晒出“民生成绩单” 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先后走进直播间,围绕民生热点问题,与群众代表、听众、网友和专家学者交流互动,倾听群众意见、诉求,现场回应群众关切,让各部门能够直接听民意、解民忧、纾民怨,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详细】

商业财经|游在天津|科教文体|民生舆情

本网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