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提升出租汽车出行服务品质专项行动
4月11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升出租汽车出行服务品质”新闻发布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市道路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子杰表示,深入贯彻落实“十项行动”,我市部署开展了提升出租汽车出行服务品质专项行动,致力于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郭子杰说,此次专项行动从运营秩序治理、服务质量提升、推进转型升级、提升整体形象、强化动态监管五方面制定了相关措施,全力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绿色、舒适的出行环境。
在运营秩序治理方面,重点治理机场、火车站等窗口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离站揽客、议价拼客、站外甩客、绕路宰客、私改计价器、无证“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旅游景区、繁华商圈等区域,重点治理市民集中反映的拒载、绕路、不执行文明服务标准等运营服务问题。
在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开展全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特别是从严考核驾驶员星级。新的相关考核办法调整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情形,从原先的“一星列入名单”,调整为“一星和二星列入名单”,在“三站一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也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不良记录名单中的驾驶员和车辆,将被阶段性禁止进入机场运营;多次违规、严重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及投诉比例高的企业负责人,将集中培训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准予重新上岗。
在推进转型升级方面,鼓励巡游车通过电召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增强传统出行领域竞争力,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在提升整体形象方面,逐步提升车辆车型档次,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领域的推广应用,并调派优质驾驶员积极服务保障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
在强化动态监管方面,重点针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违规派单、数据传输质量不高等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综合利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手段,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并及时回应处理乘客投诉,维护良好有序市场秩序。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孟光华表示,此次公安机关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部门已联动配合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规运营行为544起,联合深入15家出租汽车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面对面宣传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680余人次。随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协同市道路运输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在“三站一场”、繁华商圈等重点区域对运营出租汽车实施联合检查,依法打击处理涉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行业治安秩序稳定。(记者 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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