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下发《关于深入实施“银龄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五项“银龄行动”推动老有所为
近日,天津市下发《关于深入实施“银龄行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老有所为将有更多平台,银发力量蓄势待发。
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了绘就“老有所为”最美篇章,根据《实施方案》,我市主要实施“银龄·凝心铸魂”“银龄·聚力献智”“银龄·振兴乡村”“银龄·赋能基层”“银龄·共建家园”五项“银龄行动”,让更多老年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老有所为、发挥余热,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银发力量”。一是实施“银龄·凝心铸魂”行动,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等银龄志愿者积极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党的光辉历史,解读党的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传递给广大群众。二是实施“银龄·聚力献智”行动。发挥有关领域老知识分子作用,广泛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健康、送文化等服务。三是实施“银龄·振兴乡村”行动,引导银龄志愿者广泛参与乡村建设,情系发展,献计献策,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的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实施“银龄·赋能基层”行动,鼓励老年人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社区服务、精神慰藉、关爱高龄困难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居民群众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五是实施“银龄·共建家园”行动,鼓励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家园美化绿化、环境清整、绿色环保等活动。
“银龄行动”如何落地,怎样参与其中?《实施方案》要求,要充分利用老年人原单位的有利条件,为有意愿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人提供机会。以老年人所在社区为依托,鼓励支持老年志愿者就近就便常态化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深度融入社区治理。搭建“银龄行动”志愿者与社会工作者、基层老年协会、社会组织的有效对接和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与基层治理的融合机制,提升志愿服务效能,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加强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孵化培育工作,提高志愿服务组织化水平,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参与“银龄行动”。
“目前,‘银龄行动’已经启动,目标是到2026年,‘银龄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领域逐步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2028年,‘银龄行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服务网络完备、社会效益突出,成为老年人老有所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品牌。”市民政局老龄处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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