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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025年04月03日15:10 | 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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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本市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天津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近日,天津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扎实做好《指导意见》起草工作,市民政局专门成立起草小组,充分梳理近年来国家和市级有关低保的相关文件,结合天津低保标准实际及在全国的位次情况,初步确定调整比例,2024年8月中旬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先后充分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和各区民政局意见,召开了上述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并吸纳了意见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体现“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理念,随着本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逐步提高。确定调整要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相协调。

  《指导意见》明确了标准确定办法。“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计算公式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原则上,本市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36%确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保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方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于公布后次月起执行。市级民政部门应在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有关统计数据公布后,启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测算,需要调整的,原则上应当在当年6月底前调整完毕。”

  《指导意见》还明确,将加强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衔接,“充分发挥低保标准的基础参照作用,加强低保标准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各类保障标准的统筹衔接。”该负责人说。(记者 穆德旺)

(责编:唐心怡、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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