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院:“社会新人”找工作 当心“完美录用通知”

暑期,有人怀揣着赚取零花钱、积累经验的期待闯入社会;也有人站在十字路口,面对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身份转换。作为“社会新人”,找工作如何避免踩坑被骗?近日,天津市高院对各级法院审理过的有关求职陷阱案件进行梳理,提醒“社会新人”当心这些“完美offer(指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的正式录用通知)”,警惕虚假招聘与职场陷阱。
求职者小张在网上投递简历后,某公司声称可以帮助其进入大企业就业,但需要先缴纳上万元的培训费用。小张信以为真,缴纳费用后接受培训,培训结束被推荐的就业岗位却并非大企业的,而是之前在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里就有的岗位。因与宣传严重不符,小张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法官提醒,参加求职招聘活动要警惕中介机构以招聘为名变相招生,被坑骗培训费。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求职者小陈到某传媒公司应聘,该公司以防止泄露剧组秘密为由要求其缴纳“保密费”“保证金”。为了能顺利入职,小陈交了几万元,然而工作依然没有着落。
法官提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求职者小王在某网站投递了简历,很快,“客服”告知小王添加群聊并按要求操作才能入职。在一步步诱导下,小王打开支付平台,点击陌生链接,最终不仅没有顺利入职,反而损失了钱财。
法官提醒,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对于点击进入链接后要求加QQ、微信等进一步“单聊”“详谈”以及下载App等,一定要高度警惕,并且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等密码信息。
求职者小苑因毫无经验,落入了“黑职介”设下的圈套。对方打着为大企业招工招干的幌子,通过制作虚假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虚拟组织考试、提供岗前培训等,对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实施诈骗。经查,该公司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系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黑职介”。
如何识别“黑职介”?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但一些没有相关资质或者冒用、伪造相关资质的“黑职介”,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服务活动,并通过伪造证件、合同、协议等手段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求职者小林在朋友圈看到“兼职月入上万不是梦”的招聘广告,声称“可在家办公”,于是主动联系并缴纳了近千元代理费。小林如愿“入职”,但在得到150元的“回报”后就被对方以各种理由停发“工资”,群内的500多名群友也被移出群聊。
法官表示,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个人从事违法活动。一定要记住:高薪低要求肯定是陷阱;先交钱后给工作肯定是遇到了骗子。(文中涉及求职者系化名)(记者 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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