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首部城市更新条例 系统推进“十五五”城市提质更新
人民网天津11月30日电 (记者张静淇)日前,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天津首次就城市更新工作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城市更新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在此背景下,天津立足实际,将近年来在城市更新实践中积累的成熟做法和有益探索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科学把握城市更新与科技创新、产业焕新的关系,围绕推动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明确重点任务,理顺实施流程,强化支持保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城市更新提质加速。
“城市更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在11月28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表示,制定《条例》旨在固化天津近年来的工作特色、成功经验,着力破解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以法治方式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天津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蔺雪峰从三方面介绍落实举措:
第一,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是全市“十五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抓紧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这作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一是市级层面要编制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时序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二是区级层面要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更新片区主要功能和业态产业,确定更新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平衡、运营管理等措施;三是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合理安排城市更新项目总量、结构、时序,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实施。
第二,发挥城市更新重要抓手作用。一方面,要抓细城市体检。对照“六个城市”目标,对照群众对城市建设的关切和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进一步完善“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分级分类查找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群众的急难愁盼。另一方面,要抓实项目实施。聚焦体检发现问题,做好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分轻重缓急明确计划、时序,分类实施好产业功能提升、存量盘活、安全韧性和民生改善等项目,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城市业态、功能、品质提升。
第三,突出城市更新工作重点内容。一是用好“三新”这个重要途径。以城市更新为科技创新和产业焕新提供支撑,落实站产城联动、教产城协同、文商旅融合等发展战略,高标准做好重点区域提升改造,打造城市更新示范标杆,实现更而能新。二是用好“三量”这个重要方法。以盘活存量促进做优增量、提升质量,深挖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等资源潜力,推进改造提升、用途合理转换,引入文创、科创等新业态、新场景,实现盘而能活。三是用好“三管”这个重要手段。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等,加强精细管理,打造精品工程。以技术赋能城市更新,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拓宽参与渠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更新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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