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实施方案》 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日前,市商务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天津市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及“边境后”管理制度等领域推出98项具体举措。
去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此次我市相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旨在学习借鉴有关试点经验,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为国家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在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方面,《实施方案》结合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定位,推出一系列含金量高的举措。例如,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允许金融机构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并支持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针对融资租赁业,提出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资产转让业务,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并试点以人民币结算。
在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上,《实施方案》聚焦取消非关税壁垒,特别是在高技术产品领域提出具体举措。例如,除列入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外,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码产品进口,不采取限制措施;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外,不强制要求制造、出售、进口商用密码产品的企业转让专有密码信息或使用特定密码算法。这一规则直接对标国际高标准,将显著降低高科技企业的合规成本。
此外,《实施方案》将数字化与天津优势产业相结合,在数字贸易领域部署先行先试举措。其中,在生物医药领域提出推进“数字强链”,明确支持进入我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产品创新发展。在智能网联与开源生态方面,提出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探索开展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测试及示范应用。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要注重“边境后”规则的改革,即国内规制的调整。《实施方案》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产品认证及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均提出具体措施。与此同时,明确要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放得开、管得住。(记者 马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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