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182家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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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在20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天津调解工作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长华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介绍了天津法院依托各类调解组织,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做实定分止争的工作成效。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体系,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发挥前端解纷优势,群众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先行调解机制提质增效,充分激活调解基础性作用。全市法院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做实应立必立、能调尽调,近5年来通过委派、委托调解化解纠纷48.73万件。目前,我市已有1182家调解组织、4026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同时深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共有19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持续拓宽多元解纷协作网络。全市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先后与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人社局等15家单位搭建“总对总”联动机制,借力行业专业力量调处各类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6.25%,实现专业纠纷专业化解。
司法力量下沉基层综治阵地,赋能一线调解提质。天津法院选派21名法官、46名审判辅助人员组建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各区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调解指导、登记立案、司法确认、诉调对接、速裁快审等工作。去年以来,在综治中心组织调解培训103场,提供立案服务3.7万余次,就地审理案件5172件,力促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推动审判与调解深度融合,着力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全市法院将“调解优先”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5年来,在审理程序中调解案件31.64万件,去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5.47%。
孙长华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扣“十五五”目标任务,依法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密切联动各类调解力量,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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