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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 天津市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2026年10月27日09:28 |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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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天津市将地方病防治纳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综合防控举措落地见效。全市16个区持续维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水源性高碘地区全部达到控制标准;10个涉农区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全部达到防治措施控制标准,地方病防治三年巩固提升目标顺利实现。昨日记者从市疾控局获悉,为持续巩固提升地方病防治成果,天津市多部门联手制定《天津市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实施方案(2026-2030年)》。目标到2030年,全市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

  据了解,天津市地方病主要包括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和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三类。全市整体外环境缺碘,局部区域地下水碘、氟含量超标,形成碘缺乏地区、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地区交织并存的独特防控格局。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历史病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的改水工程设施长期运维压力较大,必须坚持食盐加碘、病区改水降氟降碘综合防治策略,常态化开展监测评估,巩固全市地方病控制与消除成果。

  天津市将优化干预策略,实施分类精准防控。推进碘缺乏病差异化防控,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差异化食盐供给体系,供应符合天津市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碘盐,保障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未加碘食盐可及性;开展人群碘营养调查,动态研判食盐碘含量适配标准,紧盯育龄妇女、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及时预警碘缺乏风险,针对高危人群制定补碘方案,评估干预措施健康影响。落实改水为主综合防控措施,建立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结果通报机制,定期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风险评估工作,健全改水成效长期跟踪评价机制;对未改水或改水效果不稳定的病区村继续实施降氟、降碘改水工程建设,或配置适宜除氟设备。

  同时,天津市将聚焦患者权益,健全诊疗救助体系。完善病例筛查和报告体系,重点做好新发地方病患者筛查、外省来津常住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病例个案管理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实现诊疗、随访、宣传教育一体化服务,精准落实建档立卡、治疗和随访管理;统筹利用诊疗记录与监测数据,综合评价个体碘营养状态、疾病状态及治疗效果,探索制定个体化精准防控措施。发挥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作用,持续凝聚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合力,按规定做好地方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患者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大骨节病、氟骨症、克汀病患者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患地方病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发布的天津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纳入监测预警范围,按规定给予救助帮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记者 徐杨)

(责编:李丹、潘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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