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區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跨省通辦”試點工作
人民網天津11月2日電 (崔新耀)本網從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方便群眾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異地辦理,按照公安部總體部署,11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同步啟動京津冀地區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跨省通辦”試點工作。
辦理條件及范圍:
長期在津工作、學習、居住的北京市通州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戶籍人員,可在天津市武清區試點窗口申請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異地受理。在京冀工作、學習、居住的天津市武清區戶籍人員,可在京冀試點窗口申請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異地受理。
本次試點期間暫不能受理試點地區以外戶籍居民異地申報的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業務,今后將隨條件成熟逐步拓展范圍。
試點窗口設置:
北京: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潞源派出所(地址:通州區兆善大街前北營1號院。咨詢電話:010-80861626)﹔
天津: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辦証大廳(地址:武清區建設路公安武清分局身份証受理中心。咨詢電話:022-82167163)﹔
河北: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燕郊分局辦証大廳(地址:三河市燕郊開發區神威北路16號燕郊政務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316-3225660)。
需交驗的申請材料:
(一)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二)現場簽署《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証“跨省通辦”告知承諾書》。
未滿16周歲公民自願申領的,還需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証(居民戶口簿未登記監護人與申請人親屬關系的需提交其他証明監護關系材料)。
辦理流程、領証時限及領証方式:
(一)辦理流程
1、前往受理點交驗相關申請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准確性、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
2、經身份初核符合規定的,現場採集申請人人像、指紋信息。其中,未滿16周歲公民自願申領的,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
3、核對《居民身份証受理登記表》,確認信息無誤后簽字﹔
4、取得《居民身份証領取憑証》。
(二)領証時限
經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通過的10個工作日領取居民身份証。
(三)領証方式:受理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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