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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2023年02月01日09:45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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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是促進就業的重要群體。天津市2月1日印發《關於做好天津市2023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做好天津市2023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

  開拓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

  《通知》明確,將持續開展天津市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高校領導班子走訪用人單位不少於50家﹔各高校院系領導班子走訪用人單位不少於15家,且每個學科專業點至少走訪5家用人單位﹔各高校研究生導師要按照所帶研究生不低於1︰1比例走訪企業,為所帶研究生每人提供至少1個有效就業崗位。

  發揮高校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在2023年3月到5月招聘高峰期,各高校要確保活動場次數,每校每天至少舉辦1場招聘相關活動﹔市教委、市人社局每月舉辦至少2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國資委指導系統內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每月舉辦至少1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工業信息化局每月舉辦至少1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等群團組織,每月舉辦至少1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每季度舉辦至少1場退役軍人應屆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

  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作用。各高校要積極組織畢業生參加“全國中小企業人才供需對接大會”“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全國民營企業招聘月”等活動,落實對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優惠政策。

  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向畢業生創業者傾斜,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提供服務。推動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大學生創業項目轉化落地。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干事創業。各高校要積極邀請人社等部門面向畢業生宣講解讀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有關政策,幫助更多畢業生用足用好相關政策資源。

  發揮政策性崗位吸納作用

  在2023年全市公務員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招錄計劃設置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傾斜﹔做好國有企業招聘工作,組織市管委管企業大力挖掘應屆畢業生招聘就業崗位,全力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並適當向我市高校畢業生傾斜﹔積極拓寬基層就業空間,2023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區工作和公安輔警、科研助理等就業機會﹔積極向人社部申請擴大我市“三支一扶”崗位招募規模,擴大“西部計劃”崗位招募人數,拓展“城鄉社區專項計劃”,並健全支持激勵體系﹔做好應屆畢業生入伍工作。

  促進升學與就業有序銜接。碩士研究生招錄工作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專升本和第二學士學位招錄工作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優化招考時間安排。盡早安排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工作和各類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給2023屆高校畢業生離校前求職留出充足時間。公務員招考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面試,在6月底前完成錄用工作﹔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在2023年4月初組織筆試,6月底前完成面試,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在2023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各類政策性崗位招聘錄用工作﹔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工作。

  建設高質量就業指導服務體系

  完善全員就業工作體系。各高校要將就業教育、就業引導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系,要將解決學生就業有關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和崗位績效評價范疇。對於所帶學生就業突出的研究生導師,在評獎、評優等方面予以傾斜。

  全面加強就業指導。開展天津市就業創業金課、職業生涯咨詢特色工作室等評選,選樹一批市級就業創業指導“名師金課”。各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階段、全覆蓋的大學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持續深化學生就業觀教育。

  持續提升畢業生就業服務質量。鼓勵各高校積極對接人社部門試點開設e就業體驗店,幫助畢業生不出校門就能完成就業各種手續辦理。升級天津市大中專學校就業信息化平台功能。

  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對於存在就業歧視、招聘欺詐、“培訓貸”等問題的用人單位,要納入招聘“黑名單”並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

  精准開展重點群體就業幫扶。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等困難高校畢業生,以及少數民族學生、就業困難學生等重點群體學生,建立幫扶工作台賬,實行“一人一檔”“一人一策”動態管理精准開展就業幫扶工作,針對每一名困難學生至少開展3次談心談話、推薦3個有效崗位、組織參與3次線上線下就業促進活動。各高校要建立“一對一”幫扶責任制。深入落實“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項目”。

  在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方面,《通知》還明確要穩妥有序推進取消就業報到証工作。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証》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証》(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証),取消就業報到証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証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記者 廖晨霞)

(責編:李丹、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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