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進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興辦養老機構可享“雙補貼”
![](/img/2020wbc/imgs/icon_type.png)
作為非營利性機構,您知道在天津開辦養老機構可以領補貼嗎?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天津市養老機構補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印發給各區,《辦法》明確,我市鼓勵區、鄉鎮人民政府和社會力量以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機構,對符合規定的公辦、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機構性質、建設類型等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同時,按照收住老年人人數和老年人能力評估等級還給予養老機構運營補貼。
“推動養老服務資源向老年人周邊、身邊、床邊匯聚,離不開政策加持。”市民政局養老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我市將推進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新建社區型養老服務綜合體(農村幸福院)30個、老年人認知障礙照護專區10個、智慧化養老服務綜合體(養老院)10個,“藍圖繪就,少不了激勵機制牽引。”
根據《辦法》,公產產權設施,登記為事業單位養老機構且有相應編制的,經區民政局備案並經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給予每張床位3萬元建設補貼。政府或民政部門接收的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或民政部門租賃房屋作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公辦養老機構改擴建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給予每張床位1.2萬元建設補貼。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等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養老機構法定代表人與養老機構房屋產權人為同一人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給予每張床位1.5萬元建設補貼。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等社會力量租賃房屋登記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且租賃協議明確的租期超過5年的,經區民政局備案和市民政局組織評估合格的,給予每張床位0.6萬元建設補貼。建筑面積每30平方米按照1張床位核算。建筑面積不足30平方米的部分,不計入床位數量。申請養老機構建設補貼,由養老機構向區民政局提出申請。
對於運營補貼,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收住老年人的,運營補貼核算標准如下:收住完全自理、輕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進行核算﹔收住能力等級在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進行核算。營利性養老機構收住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低保對象及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且80歲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進行核算。公辦公營養老機構不享受養老機構運營補貼。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按月核算。老年人入住滿15日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不滿15日的不納入計算,不享受運營補貼。
為了確保專款專用,《辦法》要求,養老機構申請運營補貼時,應在市民政局指定的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填報養老機構基本信息、入住老年人信息等,並及時動態調整。區民政局根據養老機構在信息系統中填報的信息,對其進行檢查或委托第三方評估,確定養老機構每月運營補貼金額。區民政局一般每半年發放一次養老機構運營補貼。
與此同時,市和區民政部門還要加強養老機構補貼資金管理,每年對補貼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享受建設補貼的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應從事養老機構服務滿5年,在5年內不得變更為營利性養老機構。在規定期間內不再從事養老服務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退回養老機構建設補貼資金。對於冒領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情節嚴重的,最高2年內不得享受養老機構運營補貼。(記者 韓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