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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發布

2025年08月21日09:17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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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9條措施引金融活水滴灌綠色產業

  記者8月20日從中新天津生態城獲悉,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生態環境局、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聯合印發《金融支持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圍繞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重點領域綠色金融、綠色金融資源供給等方面,“出爐”19條政策措施,引導金融資源支持區域綠色產業發展。

  《措施》支持金融機構將碳減排績效、第三方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等納入信貸審核發放流程,將企業減污、降碳、擴綠等表現作為額度測算、貸款審批、資金定價的重要參考,探索環境效益價值實現的可行路徑﹔同時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根據綠色產業發展與高碳產業轉型需求,創建生態城綠色低碳項目庫和轉型項目庫,實現綠色項目與金融服務實時對接﹔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服務綠色消費的金融產品,開展綠色消費信貸業務,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拓展應用場景,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個人碳賬戶,創新推出個人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形成可兌換的碳積分,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及增值服務等方面給予優惠。

  結合生態城綠色低碳產業布局,《措施》支持金融機構制定專項信貸投放計劃和服務方案,啟動金融服務產業園區綠色升級示范工程,推動清潔能源應用、節能裝備制造、儲能技術研發等綠色低碳高端制造和綠色能源產業發展﹔並且對實施節能改造、採用高效節能設備與技術的企業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在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資金額度、貸款利率、授信條件等政策傾斜﹔推廣投貸聯動等“貸款+直投”業務,為生態城低碳綠色技術研發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積極服務中國資源循環集團經營發展,帶動上下游項目落地,助力生態城打造全球循環經濟城市標杆﹔助力生態城建設“智慧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鼓勵銀行對綠色建筑建設和運營、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裝配式建筑設計和建造等給予授信支持。

  對生態城區域滿足綠色信貸的企業,《措施》明確提到,適度予以其貸款利率優惠,支持金融機構對接生態城生態環保項目,探索將資源環境要素作為合格擔保品﹔鼓勵符合條件的生態城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券,以及與各類環境權益挂鉤的結構性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金融機構基於碳足跡信息,豐富碳金融服務,創新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增強碳市場流動性﹔推廣生態環境導向開發、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供應鏈金融等融資模式,助力綠色產業發展﹔此外完善綠色產業上市挂牌后備資源庫,支持生態城符合條件的庫內企業依托中新合作平台,在境內外資本市場挂牌上市,支持已上市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再融資等方式布局綠色全產業鏈。(記者 王睿)

(責編:李丹、張靜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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