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擊丨立交橋亮燈難 卡在哪一環?
記者10月27日晚現場拍攝津靜公路立交橋。人民網記者 崔新耀攝
近日,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一條關於“天津市西青區津靜公路立交橋夜間照明不足”的留言反映稱,該立交橋段夜間光線昏暗,僅靠外環線路燈勉強照明,給行人和車輛通行帶來極大不便,也帶來了安全隱患,望盡快安裝圓形高杆路燈,進一步提升道路品質和城市面貌。

圖為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的留言。
10月27日晚6時30分,記者來到津靜公路立交橋段實地探訪發現,立交橋區域范圍內不到一公裡的路段光線昏暗,在照明不足的情況下,不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容易錯過匝道口,會車時也易發危險。
津靜公路立交橋是連接天津市中心城區西南部與環外區域的重要交通樞紐,連接外環西路和津靜公路、津滄高速等多條交通要道,附近有商業中心和一些居民小區,日常人流量和車流量大,早晚高峰尤為集中。

外環西路(圖中縱向道路)燈火通明,而津靜公路立交橋段(圖中橫向道路)無照明。人民網記者 崔新耀攝
記者打上了一輛出租車,有15年出租車駕齡的林師傅對天津路況十分熟悉。在說到這段道路照明情況的時候,林師傅說:“車輛夜間行駛到這裡會放慢車速,因為光線太暗,有時連交通指示牌都看不清。而且還擔心前車掉東西或小動物突然穿行,光線昏暗的情況下,很難提前預判。”他補充說,在這一段駕駛,開遠光燈會有幫助,但既違反交通法規,還會影響前車司機駕駛,帶來新的安全隱患。
依據《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第二章第十條明確城市橋梁應當設置功能照明設施,第一章第六條明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功能照明設施的建設管理”。
立交橋路段“有路無燈”,該由誰來牽頭解決?是否違反有關規定?針對此事,記者先致電了天津市城市管理委,該委市容景觀處回復稱:“此處是整體區域缺少高杆路燈,城管委不具備建設職能,所以無法進行安裝。如需安裝,需由住建委牽頭新建后,再移交給城管委管理。”
隨后,記者致電了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對以上疑問,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市政處有關人員表示,津靜公路立交橋屬於公路性質,是否加裝路燈,行業主管部門應為市交通運輸委。
記者聯絡后,天津市交通運輸委馬上進行了初步核實,該單位有關人員回復稱,橋梁主體是由公路部門進行養護管理,但路燈相關事宜則是由天津市路燈管理處負責。
天津市路燈管理處在接到記者電話后回復稱,他們主要負責現有路燈設施照明的維護和養護,缺少的路燈目前不由該部門負責安裝。
為什麼會出現“有路無燈”的情況,又為何會出現管理責任“真空”的問題?
南開大學中國政府發展聯合研究中心副秘書長、研究員凌爭分析認為,許多立交橋,特別是早期建成或位於城鄉結合部、行政區交界的橋梁,其建設標准、投資主體和管養責任歸屬可能是基於當時的政策環境確立。隨著城市發展,原有的權責協議未必同步進行更新,導致后續的路燈建設與管理責任出現“真空”。各部門基於自身職責范圍和既有規章行事本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但當面對群眾的具體訴求時,解決問題才是理應被關注的工作重點,也是對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檢驗。
凌爭認為,要系統性地解決立交橋路燈這類“老大難”問題,需要從工作機制上優化創新,構建閉環管理流程。對於職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訴求,應依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平台,建立分級研判機制,定期分析市民訴求數據,從中發現反映集中的高頻、共性問題,由“有一辦一”的被動響應模式,向“主動治理、源頭預防”轉變。
11月3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對網友留言進行回復表示,該問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已與市建設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希望其盡快組織實施。
這盞遲遲未亮的路燈,何時才能照亮歸途?本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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