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實行煙花爆竹全域全時段禁放 公安機關回應熱點問題
■ 不分平日與節假日,跨年夜、元旦、除夕、元宵節等傳統節日,以及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各類社會活動,均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 仙女棒、摔炮等均屬於禁放范疇。
■ 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將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 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將被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當儲存數量達到一定標准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被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元旦、除夕等節假日能否燃放煙花爆竹?婚慶、殯儀服務中是否可例外?仙女棒、摔炮是否在禁放之列?隨著“天津市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消息的發布,相關熱點問題引發市民廣泛關注,公安機關對此作出回應。
據介紹,依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及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近日相繼發布的通告,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實行全域全時段禁放政策,不分平日與節假日,跨年夜、元旦、除夕、元宵節等傳統節日,以及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各類社會活動,均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公安機關特別明確,仙女棒、摔炮等均屬於禁放范疇。按照國家強制標准《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定義,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其中仙女棒等“冷煙花”燃放時火花噴射口溫度高達700℃-800℃,易造成灼傷、引燃隱患,已被納入嚴格管理。從事婚慶、殯儀服務的單位及個人同樣需遵守禁放規定,不得指定顧客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為顧客提供代購、運輸煙花爆竹服務,相關單位或個人違者將面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相關酒店、賓館若未履行管控義務,也將依法追責。
在處罰力度方面,公安機關還列舉了多項違法情形的處置標准: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將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將被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當儲存數量達到一定標准或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被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為配合我市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的施行,公安機關已啟動全方位管控措施。會同交通運輸、郵政等部門嚴打非法運輸行為,配合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清查非法儲存銷售場所﹔在重要時間節點強化重點區域巡邏防控,發動村(居)委干部、網格員、志願者等社會力量開展巡查宣防﹔對110接報的涉煙花爆竹警情第一時間出警處置,循線深挖全鏈追查。近期,寧河、靜海、寶坻等地已成功破獲多起跨省市非法流轉、儲存煙花爆竹案件,收繳非法煙花爆竹2800余箱,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公安機關呼吁,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如發現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10舉報,協助破獲案件者將視情獲得獎勵。(記者 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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