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門數觀
貫徹落實《政務數據共享條例》 天津全面深化政務數據共享實施路徑
《政務數據共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出台實施,標志著我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邁入法治化建設新階段,對推進政務數據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數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務服務效能具有重要意義。在此背景下,天津市制定出台了深化政務數據共享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是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立足本地實際系統部署共享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數字天津的關鍵抓手,為天津市釋放數據價值,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支撐。
一、強化統一目錄管理,夯實數據資源管理基礎
政務數據共享的前提是“底數清、責任明”,統一政務數據共享目錄管理是構建政務數據“一本賬”,推動“一數一源一標准”的重要基石,天津市將“強化政務數據統一目錄管理”作為推動全市政務數據共享的首要任務,是夯實全市數據資源基礎、破解部門間數據口徑不一、重復採集、權責模糊等現實問題的關鍵舉措。創新性提出將依法履職過程中購買第三方服務獲取的數據納入共享目錄,有助於減少政府部門重復採購、降低行政成本。同時,天津市提出建立不予共享數據目錄清單,重點審核不予共享的依據是否充分,從制度上壓縮自由裁量空間,防止部門以非法定理由規避共享義務。
二、擴大政務數據供給,提升政務數據服務質量
明確數源部門,及時更新完善政務數據,提升政務數據的完整性、准確性和可用性,才能提高政務數據共享服務效能。《實施方案》強調加強政務數據質量管理,從政務數據質量評價、質量全過程管理和數據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天津市在文件中明確提出支持部門利用政務信息化建設資金開展政務數據治理,是推動信息化建設資金使用從“硬投資”到“硬投資和軟建設相結合”的創新舉措,既能解決部門數據治理成本擔憂,又強化了政務數據共享的內生動力,為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的政務數據共享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暢通數據流通渠道,拓展政務數據應用場景
政務數據是公共數據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暢通政務數據流通渠道,是提升政府履職服務能力,帶動公共數據合規高效安全流通使用的重要舉措。《實施方案》提出建設一體化政務數據基礎底座,要求部門推進信息系統整合,依托現有系統或全市共性能力平台集約新建系統,打通政務數據共享通道梗阻。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不能“為共享而共享”,數據共享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為了推動政府部門更加高效便捷使用數據,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和企業少跑路,切實提升履職能力和服務效能。《實施方案》聚焦城市運行和治理、“高效辦成一件事”、基層報表數據“隻報一次”,以及金融、應急等重點領域應用場景,拓展政務數據融合應用場景,讓政務數據共享在場景應用中真正發揮實效。
政務數據共享作為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數字治理能力的關鍵舉措,需要長期堅持,久久為功。天津市貫徹落實《條例》,及時出台《實施方案》,通過制度化、規范化、場景化的路徑設計,將政務數據從分散資源轉化為治理能力,為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賦能城市治理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下一步,關鍵在於抓好落實,推動各項制度機制真正轉化為治理效能,為全國政務數據共享提供可借鑒的“天津經驗”。(作者馮瑋娜,系國家數據發展研究院數據資源研究部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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