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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修改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和平安建設條例

2026年05月26日09:10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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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修法賦能基層治理 深入推進平安天津建設

  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5月22日,天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天津市平安建設條例〉的決定》,通過最大限度推動資源整合、要素集合、力量聚合,多途徑、多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守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

  據了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明確對矛盾糾紛跨行政區域、部門、行業的,當事人戶籍地、經常居住地、事發地不一致的,或者涉及人數眾多、社會影響較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可以牽頭組織多部門共同化解矛盾糾紛,也可以指定責任單位承擔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同時,完善綜治中心信息化建設的內容,增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應當加強大數據平台應用的規定,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法推動跨部門、跨行業數據整合,開展矛盾糾紛分類統計、態勢分析和風險預警,實現信息歸集、分類流轉、督辦反饋、指揮調度等的智慧管理。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還明確加強調解隊伍建設,司法行政部門、有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應當對調解員開展業務培訓﹔鼓勵高等院校和職業教育學校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理論研究和職業技能培訓,加強調解學院建設,培養專業化的調解人才。

  平安建設條例明確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協調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社會治安風險防控,為平安建設工作提供支撐。條例還強化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安全風險防控監管責任。(記者 徐麗)

(責編:李丹、張靜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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