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孤寡失能老人“老有所依”,社會化監護之路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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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74歲的儲爺爺提起今年4月住院的經歷,聲音依舊帶著幾分哽咽:“住院做手術需要家屬簽字,可我的老伴兒已經去世了,女兒又身體殘疾常年臥床,親戚之中也找不到可以托付的人。那時候真的很絕望,誰能給我簽字做手術?”
萬般無奈之下,儲爺爺撥通了民政部門的咨詢電話,經對方推薦,他聯系到天津市和信四庫社會監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和信四庫)。了解情況后,和信四庫工作人員隨即來到病房,在儲爺爺的病床前,幫助他完成了醫療委托服務合同的簽訂,並辦理了公証手續。“要是沒有他們,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儲爺爺感慨道。
據介紹,和信四庫是2025年8月成立的專注於社會監護服務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它正在做一件頗具前瞻性的事:為無依靠、子女無法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充當失能失智之后的“托底人”。
儲爺爺的困境,並非個例。
天津市民政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末,我市60周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達365萬人,佔總人口的26.8%,高齡、失能、空巢化趨勢持續加劇。獨居、失獨、空巢、老養殘等群體,正共同面對一道現實難題:當自己年老失能失智,誰來簽字協助就醫?誰來照料自己的晚年生活?
現實困境 晚年托付遭遇難題
河西區天塔街道居家養老工作負責人廖海黔,日常接觸大量處境艱難的老年人。據該街道最新統計,轄區內孤寡、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七類特殊困難老年人共計721人,其中孤寡、失獨老人就有153人。
這些老年人面臨相似的現實困境:生病住院無人簽字,晚年財產無人代管,離世之后后事無人料理。
廖海黔說起令他印象深刻的一位孤寡老人:老人終身未婚,名下有房產、30萬元存款,每月領取退休金。摔傷住院后,社區居委會臨時接手照料,代為保管工資卡、社保卡。可社區居委會當時既不具備法定監護人資格,也不具備專業監護能力,很難全面扛起監護的重擔,僅能提供臨時幫扶。
“社區裡78歲的杜奶奶則面臨另一重窘境。”廖海黔說,杜奶奶喪偶,無親生子女,和繼子女關系疏離,與兄弟姐妹斷了往來,沒有房產和積蓄,僅靠每月4000余元退休金生活。她想要入住養老院,卻找不到可以簽字的人,養老規劃就此卡住。
意定監護 做老人的“代理兒女”
天津張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萌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對意定監護制度作出規定,充分體現了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思表示原則,彰顯了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為失能失智成年人的監護問題,提供了人性化解決方案。法律已然公布實施,普通老百姓卻對此知之甚少。
為此,王萌提醒老年朋友,監護問題要在自己心智健康時安排好,一旦失智便為時已晚。老年人在頭腦清醒、能准確表達意思時,用法律文件為自己確定未來的“代理人”,這是將晚年生活的主動權牢牢握在自己手中的最佳方法。
和信四庫主任張靜坤也表示:“我接觸的大部分老年人沒聽說過意定監護制度。不少老年人直到身體垮掉、智力衰退,才意識到監護安排的重要性,可此時已經喪失訂立協議的民事行為能力。為此,我們走進社區開展普法講座,希望更多的人能夠了解、運用這一法律工具。這也是我們成立監護服務中心的初衷。”
“事實上,和信四庫的建立也是受天津市和信公証處在涉老公証服務方面的啟發。”張靜坤告訴記者,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公証團隊發現,生活能力缺失的獨居老人,即便手握公証書,依舊需要明確具體的人幫忙處理就醫、養老、財產處置等繁雜事務,需要依靠可靠但不會覬覦老人財產的執行人,否則權利無法保障。
在這樣的現實需求下,經天津市民政局批准,和信四庫社會監護服務中心正式登記成立,承擔起老年人的“代理兒女”職責,按照老年人的自主意願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重點應對老年人失能失智后的各類事務。據了解,截至目前,和信四庫是全市唯一一家市級社會監護服務機構。
儲爺爺便是提前做好規劃的受益者。今年4月住院期間,和信四庫工作人員上門服務,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但這只是救急,更深層的是長久的托付。
老人最放心不下臥床的殘疾女兒,“倘若我以后身體垮了,我的女兒該依靠誰?她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於是,在儲爺爺的建議下,他的女兒也選擇和信四庫作為自己的意定監護人。“這樣我心裡才算踏實。”儲爺爺欣慰地說。
據介紹,和信四庫的服務分不同情形:如果委托方身邊有值得信賴的親屬擔任監護人,其可協助制定法律方案、辦理公証、提供監督﹔倘若委托方身邊沒有合適的監護人人選,其便可受托擔任監護人。
打消顧慮 多重機制破解信任關卡
把余生托付給陌生機構會不會人財兩空?能不能被善待?這是很多老年人心中最大的顧慮:把人身、財產交出去,如何避免行使監護權的一方濫用權力、損害自身權益?和信四庫給出的答案是:分層建立嚴密的監督體系。
第一層為系統監督。和信四庫自主開發家事App,監護人按約定上傳探訪被監護人記錄、被監護人醫療票據等材料,數據直接同步公証處后台,且留存的記錄不可篡改。通常情況下,如果是親屬作為監護人,便可選用這套系統開展低成本履職記錄,以此作為監護監督的重要依據。
第二層是實體監督。若監護人為保姆、鄰居這類非親屬人員,和信四庫則作為監督人介入約束。例如:在保姆擔任監護人的情形下,若要處置被監護人房產,必須和信四庫工作人員事先同意。賣房的授權委托書須經過公証,賣房的過程須由和信四庫工作人員共同參與,缺少一方便無法完成過戶。在對被監護人的資金管理方面,兼顧便利與安全,大額資金由可靠的第三方(如公証機構、信托公司等)監管,預留3至6個月的日常流動資金給監護人,資金用完再由監護人向可靠第三方申請撥付﹔若老人生病住院或有其他大額支出,則由監護人憑票據向可靠第三方報銷。
一個老殘家庭的案例,直觀體現了這套監督機制的價值。年近七旬的劉奶奶,老伴兒去世,有一個智力殘疾的女兒。她找來遠親小兩口負責照料,還為對方購置了自家對門的房產,可她依舊無法安心:一旦自己失能,女兒的法定監護人是其同父異母的姐姐,而兩人關系並不和諧。即便是通過遺囑指定這對平素照料女兒的遠親做監護人,劉奶奶也擔心女兒不能被善待。
“劉奶奶家屬於老殘一體家庭,她一旦喪失行為能力,意定監護人身份啟動時,監督機制必須同步跟上。但是,我們在前期設計服務規則時面臨一個問題,和信四庫作為監督人,如何知曉劉奶奶何時喪失行為能力?每月入戶探訪,增加老人的支出﹔被動等著監護人通知,也不符合實體監督的基本要求,萬一監護人不予通知,這條約定則形同虛設。”張靜坤道出了當時的考量。
經過研判,和信四庫最終給出方案:協議約定劉奶奶每月7日主動致電該中心報平安。如未按時來電,工作人員次日便要電話聯系,聯系不上則須上門核實情況。一旦確認劉奶奶失能,即刻啟動監督程序,每季度上門走訪,查看劉奶奶及其女兒的身體狀況,核查錢款使用明細。
“過去很多監督屬於事后救濟,權益受損之后再打官司,傷害已經造成。”張靜坤說,和信四庫追求的是把監督嵌入服務全流程,從源頭和過程中管理和控制風險。
同時,公証處在整個鏈條中也承擔著規劃的關鍵任務。和信公証處創新事務部部長冀海虹這樣比喻:“公証員是被監護人意願的‘翻譯官’。需要監護服務的老人們講清自己的財產情況、養老訴求、身后傳承想法,我們把口頭訴求轉化為嚴謹的、可落地操作的法律文書,逐條釋明法律后果,再完成公証手續。”
在此基礎上,和信四庫建立起管事、管人、管錢、監督的四維監護機制,初步搭建起“和信四庫安心養老法律服務體系”。
街域樣本
三方協同打通服務落地堵點
隨著這套制度的推廣實施,新問題也隨之而來:承擔監督職責的機構與人員,又該由誰來約束?
天津市民政局老齡工作處處長趙治國坦言,這是現實難題,如果層層設置監督人,容易陷入無限嵌套的循環。現階段主要依靠外部發現機制:社區居委會、涉老公益組織、鄰裡親友,一旦發現監護、監督人員履職缺位,侵害老人合法權益,可向主管部門反映,情節嚴重可申請更換相關人員。
“我們鼓勵老年人在簽訂意定監護協議時,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人員進行見証,或者在事后及時告知相關協議簽訂情況,方便外部主體對監護、監督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趙治國表示。
對此,王萌表示認同。她特別提示:“監護協議不能‘抄作業’,必須‘量身定制’。”王萌告訴記者,實踐中不少老人圖省事,直接從網絡下載意定監護協議模板,簡單填上“全權代理”便草率簽署,此做法潛在風險很大,極易因約定不清,導致該項監護授權難以實際履行。
“每個老人的情況千差萬別,務必找法律專業人士,根據自身家庭關系和身體、財產狀況,把生前照護、失能監護、身后處置以及監督人、相關費用支付等事項分開設計,制定真正可以起到兜底作用的方案。”王萌說。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意定監護協議在現實落地過程中仍有阻礙。在法律層面雖然並未要求對意定監護協議強制辦理公証,但經過公証的意定監護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具有較好的適用性,更容易被醫院、銀行所認可。
制度框架、服務機構已經存在,但社會信任仍需培育,如何具體操作值得不斷探索。
河西區天塔街道提供了可借鑒的樣本。該街道於2024年與和信公証處結成共建單位,2025年又與和信四庫建立合作關系,夯實了涉老監護、遺產管理等方面的綜合服務能力。“過去老人有監護相關訴求,我們沒辦法幫助老人規劃解決﹔現在可以給老人提供相對完善的可行性解決路徑。”廖海黔說。
據介紹,天塔街道通過網格化摸排,主動識別存在監護風險的老人,評估需求后派單﹔和信四庫上門對接,定制個性化方案﹔公証處再通過公証文書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賦予法律效力。
同時,天塔街道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人士面向轄區全體老人開展普法宣講﹔針對孤寡、失獨等七類特殊困難老人開展一對一專項服務。
據了解,今年專項服務重點覆蓋天塔街道100余位孤寡、失獨老人。“這類群體大多不願參加公開講座,失獨老人更不願公開自身處境。街道計劃借送慰問物資上門探訪,關起家門一對一溝通,降低老人心理防備。街道還規劃明年向前一步,探索為經濟困難老人兜底購買監護服務。”廖海黔介紹。
“意定監護的啟動是以老年人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為前提的,此時其本人已無法作出新的安排,也無法自主保護自己,如果文書不完善,那麼一旦發生糾紛,就會陷入維權僵局。”廖海黔解釋,“基於以上原因,在老年人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階段,對意定監護相關文書進行公証,嚴謹、客觀地記錄老年人在意定監護、財產處置、醫療安排等方面的真實意願,確保文書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可以為事后維權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天塔街道的這一實踐樣本被總結為“街道發現需求——監護組織介入設計方案——公証機構固化各方權利義務——監護組織依法依約執行”的三方協同新模式。
時代考題
社會化監護仍待持續破局
從開始探索到逐步完善,社會化監護的每一步,都在摸索中前行。
放眼全國,同類社會監護機構數量非常有限,行業整體尚處在探索期。張靜坤表示:“想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監護機構要把保障老年人權益放在第一位,兼顧家庭內部穩定。眼光要放長遠,不能隻看短期利益。”
“這裡的工作人員辦事講原則,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其詞,讓人心裡踏實。”儲爺爺對和信四庫的服務十分認可,“今年5月,我為老伴兒辦理生態葬,中心工作人員上門接我去現場辦理手續。以前遇上這種事,我都不知道該去找誰。有他們在,我就徹底放心了。”
據了解,我市目前尚未出台市級層面意定監護工作指引。趙治國表示,后續會結合本地實踐開展政策研究,爭取出台天津本地操作指引。
法律條文轉化為落地服務,單個機構發展為完善體系,個案經驗打磨成可復制模式。天津對於意定監護的社會化探索,正在回應“老有所依”這道時代命題。
“現在我有事兒就指望監護服務中心了。”儲爺爺朴素的話語,道出老人心底深深的依賴與信任。
(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記者 孫啟明 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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