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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民告官能见官 既出庭又出声

记者 朱虹
2021年10月26日15:54 |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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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告官要见官。如今在天津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直接与行政机关负责人面对面的机会大幅提升。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698件,实际出庭6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8.68%,环比增长17个百分点。其中蓟州等6个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确认未征收其房屋行为违法案,北辰区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袁博摄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像坐了一次过山车”,天津滨海新区某药店负责人方明这样形容自己提起的行政诉讼。2020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某药店销售侵权“3M”口罩且哄抬价格,并出重手开出罚单: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十万元。药店不服,认为销售时完全不知涉案口罩为侵权商品,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处罚过重。案件诉至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引起社会关注。

滨海新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秦秀敏担任案件主审法官,被告滨海新区市场局分管副局长苑纳新出庭应诉。让方明没有想到的是,局长认真倾听了己方诉求,并没有因为公众压力大而固执己见。本案中,滨海新区法院向滨海新区市场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函,其中写道,“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而市场局负责人接受了法院的建议,决定启动程序重新处理。坚持要讨个说法的方明也主动撤诉。

在从事行政审判11年的秦秀敏看来,行政审判曾经面临两大尴尬局面: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2014年以前,有的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到五成。常常是普通工作人员甚至只是律师出庭,他们细节说不清,情况不掌握,动不动要回去核实或者请示领导,造成审理一拖再拖,判决难以执行。

2014年,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后首次修改,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此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

今年上半年,天津法院行政审判指标实现“两升两降”,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11%,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7.95天,结案同比增长26.51%,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同比增长49.1%,行政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全市法院结案4328件,同比增长26.51%。

秦秀敏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出庭,大概有工作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法律知识不过硬怕丢面子等原因。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仅有助提高审判质量,他们认真倾听行政相对人诉求,及时启动重新调查处理程序,也能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出一次庭胜过十堂法治课”

天津宝坻区村民于峰输了行政诉讼官司,却心服口服。于峰曾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双方被公安宝坻分局口东派出所分别做出7到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于峰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担任案件审判长的是宝坻区法院院长邢小鹏,公安宝坻分局副局长王鑫出庭应诉。

庭审中,双方准备都很充分,经过多轮质证和辩论,法院审理认为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得当,判决驳回于峰的诉讼请求。于峰接受判决没有上诉。

“出一次庭胜过十堂法治课”,公安宝坻分局副局长王鑫说,开庭认真了解执法情况、定案证据、法律依据等情况,开庭时才能据理力争、据法力辩。

对于不存在问题的案件,我们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直面行政相对人,让行政相对人输的明白服气;对于存在问题的案件,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宝坻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赵洪英说,本案由宝坻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带动了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在凡是公安宝坻分局作为被告的案件,该局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天津市法院每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近七千件,如果不分案件具体情况,随意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会造成执行公务不便且不必要。天津市高院行政庭庭长方红介绍,2020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为便于操作,我们根据实际分项细化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行政公益诉讼、群体性诉讼等具体案件类型。并根据司法解释,将行政机关负责人界定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对应当出庭的案件,立案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随诉状副本一并送达,书面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并在开庭前三日提示做好准备。

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有必要的,采取延期开庭、书面督促等方式。多数基层法院考虑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前半周工作较为繁忙的特点,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周四、周五。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还特别开发行政诉讼统计模块,以区政府及其下辖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为统计对象,将法院要求出庭数、实际出庭数、实际出庭率、同比值、环比值等统计项目,统计结果纳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年终考核。

天津法院还强化培训辅导,指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入审视行政行为合法性,并以“出庭+观摩”的庭审公开活动形式,带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转变理念,主动出庭、出好庭。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市法院共计授课培训70次,培训6180人次,组织62次庭审观摩,现场观摩人数2500余人。

将庭审作为调研的战场

因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处以罚款,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村民王松在法庭上一直情绪激动。这次出庭应诉的是蓟州区林业局副局长陆秀梅,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海波。王松没有想到副区长不仅核查案件的每个细节,还对自己提出的后续经营发展问题,也给出解决方案。慢慢平静下来的王松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

蓟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立新介绍,本案中,政府副区长的出庭应诉,耐心倾听和坦诚相见,对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令行政相对人心悦诚服,是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办事风格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体现。

将庭审作为调研的现场,也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明了行政机关对化解矛盾的积极态度,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及换位思考,使得双方更加理性看待争议,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天津一中院组织市卫健委一行100余人现场旁听一起行政案件庭审。张冠军摄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天津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337件,同比增加111件,同比增加49.1%。(文中行政诉讼原告均为化名。)     

(责编:李丹、崔新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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