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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了专项社会救助政策

2025年09月08日09:08 |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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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了专项社会救助政策

  既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又不符合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但生活确实因为某些刚性支出致使捉襟见肘,该怎么办?日前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对于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专项社会救助政策。那么,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算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市民政局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后最终敲定,并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在家庭财产状况方面,家庭人均拥有货币财产总额,包括现金、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以及家庭成员注册经营主体或在各类企业中投资认缴出资额,不得超过36个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和(因病变卖家庭唯一住房获得的现金除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含自建房、商品房)总计不超过1套(栋),或家庭成员名下有二套房但累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天津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家用小型车辆不超过一辆,且现值低于10万元。

  刚性支出包括以下必需支出: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必要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支出。认定标准最高不超过天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医疗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就诊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救助等支付后,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教育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幼儿园阶段,或者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阶段,由个人负担的保教费或者学费、住宿费,原则上按照就读幼儿园、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公办幼儿园、学校收费标准认定。残疾康复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扣除政府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商业保险赔付费用等部分后,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指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资金后,实际负担的费用或用于家庭恢复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其他支出。由区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外认定的支出。

  以下生活支出不得认定为刚性支出:购买房屋、机动车等非生活必需用品或其他高档消费支出;天津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购药除外)以及在外埠非选定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就读课外补习班、兴趣班、择校、留学、研究生、成人在职教育等教育费用支出。

  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一城通办”选择居住地乡镇(街道)提交社会救助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同一行政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记者 韩雯)

(责编:李丹、张静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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