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報5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近年來,天津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發改、財政、國資、市場監管、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開展了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持續除“碩鼠”祛“蠹虫”,糾治了一批突出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動完善了一批制度。為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讓干部警醒、知止,形成嚴的氛圍,天津通報5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天津市糧食儲備公司原黨總支副書記、經理張志強違反工作紀律、受賄案。張志強在先后擔任天津市京東糧油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寶坻區糧食購銷公司黨委書記、經理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單位違規處置所屬22處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損失329萬余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庫建設工程結款、出售稻谷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張志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武清區原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何建軍,黨委委員、副局長安承璽,糧食購銷公司財務科科長韓樹新等人挪用公款、貪污案。經何建軍決策、安承璽參與、韓樹新執行,三人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出售溢余糧形成的數百萬元賬外資金用於營利活動﹔共同貪污或個人貪污公款。何建軍、安承璽、韓樹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
寶坻區糧食購銷公司原黨總支副書記、經理彭志強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彭志強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糧庫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賄賂﹔違規決定由某糧商加價收購6000余噸存在質量問題的玉米,再通過低價出售糧食、套取公款等方式予以補償,造成國有資產損失57萬余元。彭志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
靜海區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原黨總支副書記、總經理韓大龍違規決定設立“小金庫”、受賄案。韓大龍違規決定所屬糧庫將出售溢余糧所得錢款形成“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入庫進度、糧食出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韓大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
北辰區朱唐庄糧食購銷公司原經理蘇德祥貪污、受賄案。蘇德祥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將糧庫出租給多名糧商使用,並將倉庫租金佔為己有﹔在糧食輪入輪出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蘇德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記者 徐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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