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页人民网|天津频道|专题报道

自动刷新:40秒60秒手动 

天津滨海新区出重拳确保扫黑除恶决战决胜

来源:津滨网(2019-04-18 10:45)

  天津滨海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到底;以更强的责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新区开展工作;以更实的举措招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以更严的工作保障,切实形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详细]

天津市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小组赴帮扶村开展宣传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2019-04-17 09:01)

  天津市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小组赴帮扶困难村开展宣传活动 人民网天津4月17日电 按照《市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六进”要求,近日,天津市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小组赴帮扶困难村武清区河西务镇崔楼村、北大辛庄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农村”宣传活动,并与帮扶工作组深入座谈交流…[详细]

天津市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小组赴帮扶困难村开展宣传活动

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新华网(2019-04-17 08:58)

  “打断财‘血’重攻坚,合力齐心抓共管。依法严惩综合治,雷霆出手办铁案。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全力创建‘无黑’城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近日,天津市和平区13000余户纳税人收到了来自该区税务部门推送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宣传短信。 记者从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详细]

天津滨海新区共青团助力“无黑”城市创建

来源:津滨网(2019-04-15 10:40)

  连日来,天津滨海新区团委组织发动全区各级团组织,积极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平安滨海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助力“无黑”城市创建。 集中宣传活动以《宪法》、“两法两例”为重点宣传内容,借助新媒体和网络宣传产品的优势,通过展出展板、发放宣传册等集中宣传形式,扩大群众对平安滨海建…[详细]

记天津公安民警张雷: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同时 与病魔抗争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2019-04-15 10:03)

  在有限的生命里,把有限的时间用在陪伴家人,还是用在工作上,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民警张雷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作为这场战役的主力军和先锋队,天津市广大公安干警正在攻坚克难,夜以继日,连续作战…[详细]

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津滨网(2019-04-13 10:56)

  记者 张智 摄影报道 4月10日上午,天津滨海新区区委政法委联合新港街在新港公园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滨海,打造‘无黑’城市”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建设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活动现场,28个单位和部门共设置展牌293块。公…[详细]

“软暴力”讨债 天津宝坻法院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团伙

来源:北方网(2019-04-13 09:35)

  4月12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学海等九人寻衅滋事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宝坻区首例以“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非法讨债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宝坻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学海、赵天利系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强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又称“强大信息服务中心”)员工,被告人赵…[详细]

天津法院集中宣判四起涉恶案件

来源:北方网(2019-04-13 09:30)

  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分别对陆亚刚等4人抢劫案、杨建辉等6人抢劫案、申波敲诈勒索案、李学海等9人寻衅滋事案四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结束后,天津高院联合3家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件和相关工作举措。记者了解到,李学海等人恶…[详细]

天津河西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2019-04-12 17:15)

  人民网天津4月12日电 今天,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杨建辉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11个月至15年不等,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申波有期徒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杨建辉等六名被告人到津后,因无正当职业,通过老百姓俗称“仙人跳”的犯罪方法非法获取…[详细]

天津集中通报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2019-04-12 16:17)

  人民网天津4月12日电 (唐心怡)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既当“督军”压实“两个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又当“先锋”聚力惩腐“挖伞…[详细]

首页  上一页  第 4 5 6 7 8 页  下一页  尾页

举报方式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举报电话:022-23109098、23109045、23109179
邮政信箱:天津市第A1201号邮政专用信箱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89
电子邮箱:tjsshce@126.com

天津网信网http://www.tjcac.gov.cn
天津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受理电话:022-88355238、88355239
举报邮箱:602685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