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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开学季 关注学生出行安全

2021年08月25日15:03 |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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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来临,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再次成为广大家长关心的话题。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步行、骑行非机动车、乘坐机动车等不同交通出行方式均存在着不同的安全风险,应让学生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充分了解上学路上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做到知危险才能会避险。

步行上学:切忌随意横穿 杜绝嬉笑打闹

走路上学的学生们,千万不可随意横穿道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更不可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路口所有车辆是否都停了下来再通行,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最正确的做法是,举手示意,最好和司机有目光接触,确保眼不离车、车不启动,这样才能安全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除可以走人行横道之外,还可以走过街天桥。

骑乘非机动车上学:骑车上路看年龄 骑乘电动车戴头盔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在小学阶段,只有已年满12周岁的小学生才可以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生,因年龄未满16周岁,是不允许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注意,一辆电动车只能搭载1名未满12周的孩子,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单手扶把或双手离把,确保骑行安全。

乘坐私家车: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副驾驶 右侧上下车正确开车门

很多家长都会选择开私家车来接送孩子上下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2周岁的孩子要坐在汽车第二排,而且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

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孩子,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乘车人要从车辆的右侧车门上下车,左侧上下车很容易被后方来车撞到。学校门前道路机非混行情况复杂,许多驾车送学的家长将车停在学校门前,坐在后座的孩子自己开车门下车入校。此时,如果孩子没有注意后方车辆情况,直接打开车门,很可能与后方行驶来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碰撞。提示广大家长,要告诉孩子如何正确开车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应先观察后方情况,将车开一条小缝,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再次观察周围情况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下车后,不可以从刚下的汽车前面通过,因为车身挡住了后方来车的视线,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乘坐公交车上学:排队上车不站车头前 下车注意右侧来车

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学生,等公交车时要在站台候车,不要看公交车进站就争先恐后,妨碍公交车正常靠站停车。千万别去公交车车头前去等,公交车前1米是司机视觉盲区。排队上车,乘车中要坐稳扶牢,不能追逐打闹,不能把身体探出车窗、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下车时要仔细查看右侧方向是否有行驶而来的非机动车,不能急冲猛跑,以免发生事故。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自己所乘车辆的前面或后面横穿道路,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从人行横道通过。

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不仅需要学生“知危险、会避险”,更需要家长言传身教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责编:李丹、崔新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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