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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耐心引导帮助老年人化解纠纷

2021年10月13日11:22 | 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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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弘扬敬老美德 保障老年人权益

明天就是重阳节,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话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两起调解成功的案例,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法等方面耐心引导,帮助老年人化解纠纷,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今年6月,张大妈来到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婆媳矛盾,改善压抑的生活环境。调解员陈秀琴了解到,60多岁的张大妈早已退休,她的老伴儿因患脑梗瘫痪在床十多年,生活起居均由张大妈照料。张大妈的儿子结婚后,跟老两口一起生活。张大妈既要照料老伴儿,又要照顾儿子儿媳,久而久之,身体开始吃不消,心情低落,烦躁不安。于是,张大妈要求儿媳分担一些家务,没承想却遭到拒绝,二人还因此吵了一架。婆媳就此冷战,矛盾进一步加深,甚至还影响到了儿子与儿媳的夫妻感情,有了离婚的想法。

陈秀琴来到张大妈家中,和张大妈推心置腹地交流,倾听她诉说因承担繁重家庭负担而产生的压力,随后又几次与老人的儿子儿媳谈心。陈秀琴通过自己家庭的经验,设身处地地给小两口讲解家庭责任及婆媳、夫妻的相处之道,替老人说出了独自承担家庭重担的辛苦和不易,掰开揉碎地讲解孝老爱亲、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同时,陈秀琴也劝解张大妈,作为长辈,也要多包容晚辈的不妥之处,比如晚辈做家务时做得不好要多鼓励,不能一味地指责。终于,婆媳双方都打开了心结,在陈秀琴的见证下,儿媳当场向张大妈道歉。一周后,陈秀琴通过回访了解到,儿媳的变化很大,现在一家人的关系已经恢复良好,家庭生活美满幸福。

在另一起调解案例中,刘某(女)与王某(男)结婚多年,刘某的姥爷刚刚去世,刘某想把姥姥接过来同住,方便照顾的同时也可缓解老人的丧亲之痛,但是却遭到了王某的极力反对,二人争执不下。宁河区丰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成立专门的调解小组分头走访,从当事人及村干部、部分村民那里将这个家庭矛盾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之后,调解小组兵分两路,分别深入了解二人的真实想法。原来,王某阻止妻子是因为全家只有自己工作,并且还要赡养父母、抚养孩子,如果再将老人接来同住,经济压力就太大了。而刘某觉得,自己自幼被姥姥抚养长大,与姥姥感情甚好,姥爷刚去世,这个时候更要给予姥姥亲人的关怀。

调解员耐心与双方沟通,给他们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经过一番劝导,王某逐渐释怀,刘某也理解了丈夫的难处。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刘某表示,关于姥姥的赡养费用问题,会与姨妈及其他兄弟姐妹共同协商解决;王某也同意将妻子的姥姥接到家中同住,并好好照顾。夫妻二人的误会就此解开,重归于好。

调解日记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逐渐增多,老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与他们相关的矛盾纠纷需要得到进一步关注。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在预防、排查和化解老年人矛盾纠纷中,要结合该群体的特殊性,从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角度出发,尊重、体谅、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通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积极化解,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倩)

(责编:唐心怡、张静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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