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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市民、青年人,“非改租”來了

2021年11月23日11:09 |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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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市民、青年人,“非改租”來了

  從天津市住建委獲悉,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更好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市住建委、市規劃資源局制定《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試行)》,近日正式印發實施,意味著天津市“非改租”新政正式實施。

  根據該指導意見,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合法建設的,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包括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上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在不改變原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前提下,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土地使用年限和總建筑面積不變,不改變原有房屋類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標。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重點布局在軌道交通沿線、工業產業園區、商業商務集聚區、高校科研院所周邊等人口聚集、交通便利、配套完善、需求旺盛的區域,精准對接租賃住房需求,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

  該指導意見明確了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保障性對象標准。改建項目的出租單元建筑面積最大不超過90平方米,且70平方米以下的佔比不低於80%,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主要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在考慮便於規范管理、項目運營效益以及市場需求基礎上,要求改建項目規模原則上不少於30套或建筑面積不少於1500平方米。

  據市住建委介紹,今年天津市已先后出台了財政、稅收、金融、非居住房屋改建等系列政策,帶動了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積極性,有利於實現“居民可負擔、企業可持續”的住房租賃健康發展模式。“近期,我市正在組織編制‘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將堅持以盤活存量房屋和土地為主,指導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序建設和供應,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人民群眾住有所居。”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記者雷風雨)

(責編:李丹、張靜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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