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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法院簽發北辰區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1年12月06日15:42 | 來源:人民網-天津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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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簽發出北辰區首例人身安全保護令。自當事人提出申請至審查終結,宜興埠法庭承辦法官劉婧在24個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及時維護了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

原告武某與被告穆某系夫妻關系,二人於2013年登記結婚,婚后雙方因家庭瑣事多次發生矛盾。2021年9月,武某向北辰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庭審過程中,武某指出被告穆某患有精神疾病,情緒激動時無法控制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謾罵、推搡、恐嚇原告,對其精神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傷害,並於10月27日向北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對於原告武某反映的情況,案件承辦法官劉婧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進行全面調查,並對雙方當事人分別進行詢問。通過及時了解情況,核查相關証據,法院認定被申請人穆某的行為已經存在實施家暴的可能性,武某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北辰法院於10月28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被申請人穆某對申請人武某實施家庭暴力、語言威脅和恐嚇。裁定作出后,依法向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所在地派出所、居委會進行了送達。同時,劉婧法官對穆某進行了批評、勸導,穆某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保証以后不會再發生類似行為。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諧穩定是國家發展、社會進步、民族繁榮的基石。人身安全保護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設立了一道“隔離牆”,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或者再次發生。依法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貫徹實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職責,傳遞了以司法手段維護婚姻家庭穩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鮮明價值導向。

(責編:李丹、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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