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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 为您送上消防安全“及时雨”

2022年04月01日09:57 |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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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气候特点,清明节气,常有大风天气,可燃物通常比较干燥,一旦出现火源并引发火灾,容易形成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的势头,使得火势蔓延迅速,形成大面积火灾。近日,天津市消防部门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提示一:摒弃陋习,文明祭祀。暂停祭扫的地区,禁止在公墓、陵园外和小区、居民楼内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允许祭扫的地区,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提示二:把准范围,理性祭扫。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提示三:祭扫活动,清理周围。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

提示四:祭扫期间,禁堵通道。祭扫活动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

提示五:外出旅游,做好防火。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检查家中电源、燃气,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确保家庭防火安全。

提示六:文明野炊,熄灭火种。野炊时不要随意丢弃火种,野炊结束后,要将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

提示七:落实制度,及时处置。林区、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提示八: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

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祭扫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殡葬、祭扫活动应当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

第三十四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推进文明祭扫,规范殡仪服务。

第七十二条规定,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

(二)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

(责编:李丹、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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