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避免學生視力二次傷害

“降低度數”“近視克星”……您是不是也曾為這樣的宣傳而動心過?今后這些誤導性表述會因涉嫌誤導消費者被進一步嚴查。
記者從天津市消協和市場監管部門獲悉,近日,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依法從嚴查處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等行為。
通知強調,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對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產品進行營銷宣傳的行為,嚴厲打擊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商業廣告的行為。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嚴厲打擊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為。
通知強調,在目前的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愈。嚴控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質量。禁止向校園提供未獲得相關資質的近視防控產品和相關服務,堅決避免造成學生視力健康“二次傷害”。採用質量認証手段推動近視防控工作,積極開展教室照明和讀寫台燈等健康照明產品、桌椅人體工效學產品、眼視光產品、學習用品、驗光配鏡服務等認証工作,提升近視防控相關產品質量和視覺健康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監測組織部門、學校和檢測機構要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加強數據採集、存儲、傳輸、處理、應用等全周期安全防護。不得私自對外泄露學生個人和視力等信息,不得與第三方共享用於商業用途,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通知》強調,嚴格視力檢測與相關服務督導檢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履行職責、協同配合,對檢測人員資質、工作流程和方法、質量控制以及近視防控產品和服務提供情況等開展專項檢查和督導,嚴肅處理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機構,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記者王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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