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天津頻道

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調整到6月12日舉行 防疫要求發布

2022年05月18日22:19 | 來源:人民網-天津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天津5月18日電 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消息,經市有關部門綜合研判,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面向中職畢業生)將調整到6月12日舉行。

為積極應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抓細抓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鞏固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順利進行,根據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市高招辦再次提醒各位考生:

1.考生須嚴格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注意個人衛生和防護。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須堅持非必要不離津,最大限度減少流動,固定軌跡,不到旅游景點與人群流動性較大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疫情風險的人員接觸,保持居家或家校兩點一線。

2.自5月29日起,考生須每日更新天津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應屆考生須按照所在學校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監測﹔非應屆考生須每日登錄“春季高考健康監測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18/),填報考前健康信息和流行病學調查信息,並上傳“天津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截圖。如因未及時准確填報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等后果的,將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3.自5月29日起,考生須准確如實記錄本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狀況及旅居史、接觸史等情況,簽署安全考試承諾書,並於考試當天入場時,將填有考前14天內健康情況的“個人健康卡”上交監考員。

4.根據天津市有關部門的要求,經報名單位審核批准可以從外省(區、市)返津的考生,須在抵津前第1日、3日和5日,以及抵津后第1日、3日和7日進行六次核酸檢測,並將抵津前和抵津后的共6次核酸檢測陰性証明,逐次上傳到“2022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面向中職畢業生)健康監測”小程序,以備查驗。未按規定上傳核酸陰性証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尚在外省(區、市)的考生,須遵守當地的防疫政策,於5月24日至5月26日期間,主動通過“2022年滯留外省考生返津申請平台”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18/),向報名單位提出返津申請,並上傳至少兩次(抵津前3日和前5日)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本人實時“天津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的截圖。經報名單位審核批准后,考生須於5月27日至5月28日期間返津。考生須在返津前1日,主動向居住地社區(村)報備,或登錄“津心辦”APP、“津心辦”微信小程序和“津心辦”支付寶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過首頁“來津報備”功能進行在線報備,同時向報名單位進行報備。未按規定履行返津申報程序和來津報備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6.5月29日至6月11日期間有離(返)津史(以“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為准)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7.考生若為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或為天津健康碼“紅碼”,或處於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狀態,或處於天津市封控區內,不得在常規考點參加考試。

8.考生須聽從考區的安排進行核酸檢測。考試當天,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6月10日及以后)的紙質版或電子版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無法提供証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9.考生若在5月29日至6月11日期間,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病狀,須立即報告報名單位,並到報名單位指定的醫院就醫。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的考生,由衛健、疾控和教育等部門綜合研判后,須提供考前72小時內天津市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其中一次必須為考前24小時內核酸陰性証明,且兩次核酸檢測間隔時間須超過24小時),方可參加考試。無法提供証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0.考試當天,考生若為天津健康碼“橙碼”,或處於居家醫學觀察、醫學觀察狀態,或處於天津市管控區、防范區內,須立即報告報名單位﹔由衛健、疾控和教育等部門綜合研判后,須提供考前72小時內天津市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其中一次必須為考前24小時內核酸陰性証明,且兩次核酸檢測間隔時間須超過24小時),方可參加考試。無法提供証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1.考試當天,考生須憑准考証、有效身份証件、考試用條形碼、填寫完整的健康卡、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天津健康碼“綠碼”,以及規定時間內的紙質版或電子版天津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生須服從監考員管理,在考場指定位置配合安檢,手機、手表等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各考場均配有鐘表。

12.考生須遵守考點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考點的防疫安全檢查,如遇突發情況須服從考點應急處置安排。考試當日考生應預留充足的時間,提前到達考點以免影響考試。

13.考生可將消毒紙巾等個人防護用品帶入考場,考試期間須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進退考場、如廁時均須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之間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

14.考生若在非常規考場(備用隔離考場等)參加考試,須於考試后第3日(6月15日)、第5日(6月17日)進行兩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須上傳健康監測小程序中以備查驗。未按規定上傳的,將記入本人個人誠信檔案。

15.凡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旅居史)、接觸史和隔離狀態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場疫情防控工作者,將被取消考試資格,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責編:張靜淇、王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精彩圖集
  • 冰雪運動“破冰”進校園
  • 不負春日好時光 櫻桃花開俏爭春
  • “小兔拔拔”叫響地裡的“金疙瘩”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