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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2年08月12日09:27 |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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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市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從天津市高院獲悉,自本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家庭暴力行為種類作了列舉式擴充,明確凍餓以及經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均屬於家庭暴力。在進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后,天津市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小張(女)和小王(男)結婚十余年,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二人因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爭執。今年5月,雙方再次因家庭矛盾產生分歧,小張帶兒子回娘家居住。分居期間,小王多次前往小張娘家,辱罵、恐嚇小張和其父母,並試圖將孩子強行帶走。為了孩子和家裡人的安全,小張來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既往發生爭執的情況來看,小張面臨著遭受謾罵、恐嚇等現實危險。依照相關規定,裁定禁止小王騷擾、跟蹤、接觸小張。承辦此案的法官介紹,《規定》以充分發揮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預防功能為出發點,大大提升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對實現防治家庭暴力、維護家庭和諧和社會安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據介紹,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在24小時內作出回應。(記者 韓雯)

(責編:李丹、張靜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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